1.本实用新型涉及学习用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英语学习用耳机。
背景技术:
2.目前,英语教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在英语学习中,听、说、读、写、译五种能力是可以互补的,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听,为了降低外界杂音对听力结果造成的影响,一般在英语听力播放时需要用到头戴式耳机,现有的头戴式耳机的头带部分一般都是一体化结构,不能收纳时进行折叠,携带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英语学习用耳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英语学习用耳机其不方便携带的缺陷。
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5.一种英语学习用耳机,包括头戴组件、耳筒、弧形壳以及伸缩单元,所述耳筒设置在所述头戴组件的端部,所述头戴组件包括弧形壳和伸缩单元,弧形壳至少具有两个,相邻的两个所述弧形壳之间通过第一销轴铰接;伸缩单元设置在相邻的两个所述弧形壳的其中之一上,耳机在使用状态时,所述伸缩单元伸展并连接相邻的两个所述弧形壳,适于保持所述相邻的所述弧形壳的相对位置不变。
6.优选地,所述伸缩单元包括活动机构和触发机构,所述活动机构设置在相邻的两个所述弧形壳的其中之一上,所述触发机构与所述活动机构连接,适于触发所述活动机构动作,以连接相邻的两个所述弧形壳。
7.优选地,所述活动机构包括套筒和滑动组件,套筒固定设置在相邻的两个所述弧形壳的其中之一上;滑动组件与所述套筒滑动连接,所述触发机构设置在所述滑动组件上,适于触发所述滑动组件相对所述套筒滑动,以连接相邻的两个所述弧形壳。
8.优选地,所述滑动组件包括连接杆、滑杆、第一弹性件和挡块,所述连接杆、所述滑杆和所述挡块依次相连,所述滑杆与所述套筒滑动连接,所述连接杆和所述挡块设置在所述套筒的两侧,所述套筒适于阻挡所述连接杆和所述挡块,以防所述滑动组件脱离所述套筒。
9.优选地,所述第一弹性件套在所述滑杆上,其一端与所述连接杆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套筒连接,在耳机使用状态时,所述第一弹性件处于拉伸状态,所述挡块通过所述触发机构与所述弧形壳连接,所述连接杆连接相邻的两个所述弧形壳。
10.优选地,所述触发机构设置在所述挡块上,所述触发机构包括活动套、活动杆和第二弹性件,所述活动套设在所述挡块上,所述活动杆与所述活动套滑动连接,且与设置在所述弧形壳上的卡槽连接。
11.优选地,所述触发机构还包括第二弹性件和拉把,所述拉把与所述活动杆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二弹性件一端与所述活动套连接,另一端与拉把连接,在耳机使用状态时,所
述第二弹性件处于拉伸状态,适于对所述拉把施加朝向所述卡槽的作用力。
12.优选地,该英语学习用耳机还包括缓冲装置,其设置在所述耳筒的背面,适于保护所述耳筒。
13.优选地,所述缓冲装置包括伸缩杆、第三弹性件和罩体,所述伸缩杆的两端分别与所述耳筒、所述罩体连接;所述第三弹性件套接在所述伸缩杆上,其两端分别与所述耳筒、所述罩体相抵接。
1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15.本实用新型的英语学习用耳机,包括头戴组件、耳筒、弧形壳以及伸缩单元,耳筒设置在头戴组件的端部,头戴组件包括弧形壳和伸缩单元,弧形壳至少具有两个,相邻的两个弧形壳之间通过第一销轴铰接;伸缩单元设置在相邻的两个弧形壳的其中之一上。
16.通过在相邻的两个弧形壳之间设置伸缩单元,使得耳机在使用状态时,伸缩单元伸展并连接相邻的两个弧形壳,以保持相邻的弧形壳的相对位置不变,即由于设置有伸缩单元,相邻的两个弧形壳之间无法通过第一销轴转动,伸缩单元起到了类似于“骨架”的作用,当耳机在不使用的时候,伸缩单元回缩,此时相邻的两个弧形壳之间可以通过第一销轴进行相对转动,实现折叠收纳,整个耳机的体积更小,携带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英语学习用耳机的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图1所示的结构的剖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20.图3为本用新型涉及的伸缩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21.图4为图2所示的a部放大图的结构示意图;
22.图5为图1所示的结构的后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23.附图标记说明:
[0024]1‑
弧形壳;2
‑
套筒;3
‑
伸缩单元;31
‑
连接杆;32
‑
滑杆;33
‑
第一弹性件;4
‑
挡块;5
‑
卡槽;6
‑
触发机构;61
‑
活动套;62
‑
活动杆;63
‑
第二弹性件;64
‑
拉把;7
‑
第一销轴;8
‑
耳筒;9
‑
缓冲装置;91
‑
伸缩杆;92
‑
第三弹性件;93
‑
罩体;10
‑
第一按扣;11
‑
第二按扣;12
‑
连接带。
具体实施方式
[0025]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6]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
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27]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8]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0029]
本实施例的英语学习用耳机,如图1
‑
图5所示,包括头戴组件、耳筒8、弧形壳1以及伸缩单元3,耳筒8设置在头戴组件的端部,头戴组件包括弧形壳1和伸缩单元3,弧形壳1至少具有两个,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之间通过第一销轴7铰接;伸缩单元3设置在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的其中之一上,耳机在使用状态时,伸缩单元3伸展并连接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适于保持相邻的弧形壳1的相对位置不变。
[0030]
通过在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之间设置伸缩单元3,使得耳机在使用状态时,伸缩单元3伸展并连接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以保持相邻的弧形壳1的相对位置不变,即由于设置有伸缩单元3,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之间无法通过第一销轴7转动,伸缩单元3起到了类似于“骨架”的作用,当耳机在不使用的时候,伸缩单元3回缩,此时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之间可以通过第一销轴7进行相对转动,实现折叠收纳,整个耳机的体积更小,携带更加方便。
[0031]
其中,如图2
‑
图4所示,伸缩单元3包括活动机构和触发机构6,活动机构设置在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的其中之一上,触发机构6与活动机构连接,适于触发活动机构动作,以连接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
[0032]
进一步地,活动机构包括套筒2和滑动组件,套筒2固定设置在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的其中之一上;滑动组件与套筒2滑动连接,触发机构6设置在滑动组件上,适于触发滑动组件相对套筒2滑动,以连接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
[0033]
如图3所示,滑动组件包括连接杆31、滑杆32、第一弹性件33和挡块4,连接杆31、滑杆32和挡块4依次相连,滑杆32与套筒2滑动连接,连接杆31和挡块4设置在套筒2的两侧,套筒2适于阻挡连接杆31和挡块4,以防滑动组件脱离套筒2。
[0034]
具体地,第一弹性件33套在滑杆32上,其一端与连接杆31连接,另一端与套筒2连接,在耳机使用状态时,第一弹性件33处于拉伸状态,挡块4通过触发机构6与弧形壳1连接,连接杆31连接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
[0035]
如图4所示,其中,触发机构6设置在挡块4上,触发机构6包括活动套61、活动杆62和第二弹性件63,活动套61设在挡块4上,活动杆62与活动套61滑动连接,且与设置在弧形壳1上的卡槽5连接。
[0036]
进一步地,触发机构6还包括第二弹性件63和拉把64,拉把64与活动杆62的一端连接,第二弹性件63一端与活动套61连接,另一端与拉把64连接,在耳机使用状态时,第二弹性件63处于拉伸状态,适于对拉把64施加朝向卡槽5的作用力。
[0037]
在使用时,通过拉动拉把64,使得活动杆62与卡槽5脱离,此时在第一弹性件33的拉动作用下,连接杆31朝向套筒2移动,此时,两个弧形壳1其中之一与通过套筒2与连接杆
31连接,其中另一弧形壳1与连接杆31脱离。
[0038]
如图2所示,该英语学习用耳机还包括缓冲装置9,其设置在耳筒8的背面,适于保护耳筒8。
[0039]
具体地,缓冲装置9包括伸缩杆91、第三弹性件92和罩体93,伸缩杆91的两端分别与耳筒8、罩体93连接;第三弹性件92套接在伸缩杆91上,其两端分别与耳筒8、罩体93相抵接。
[0040]
如图5所示,该英语学习用耳机还包括连接组件,其设置在两个耳筒8上,也就是说,两个耳筒8上都设置有连接组件,所述连接组件包括:第一按扣10、第二按扣11和连接带12,当连接杆31与另一弧形壳1脱离后,此时相邻的两个弧形壳1之间可以通过第一销轴7进行相对转动,当折叠后通过设置在耳筒8上的连接组件连接在一块,更加方便收纳,这里的连接带12采用魔术贴即可,第一按扣和第二按扣采用现有的卡扣即可。
[0041]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他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须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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