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自封条的制作方法

专利检索2022-05-10  87



1.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封条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粉尘自封条。


背景技术:

2.目前pe自封条因其质量轻、柔顺性好、价格低廉,可反复使用等特点而被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品、杂货等各种包装领域。
3.当前用于盛放粉料的pe自封条多为双层结构,防止自封条漏粉漏气。
4.上述中的现有技术方案存在以下缺陷:自封条与粉料接触一段时间后,自封条内部可能充满粉料,粉料能够阻挡公条与母槽体配合,从而使自封条难以组合。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使粉料自封条能够易于配合同时保留密封性,本技术提供一种粉尘自封条。
6.本技术提供的一种粉料自封条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7.一种粉尘自封条,包括第一塑料膜片,第一塑料膜片上固定连接有具有弹性的第一公条,第一公条沿第一塑料膜片的长度方向设置,第一公条上开设有第一凹槽,第一凹槽沿第一公条的长度方向设置,第一公条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延长条,每条延长条均沿第一塑料膜片的长度方向设置,两条延长条相互远离的一侧均开设有第一斜面,第一斜面由两条延长条相互远离的一侧向两条延长条远离第一塑料膜片一侧倾斜设置,第一塑料膜片对应第一公条一侧设置有第二塑料膜片,第二塑料膜片对应第一公条位置处设置有第一母槽体,第一母槽体能够与第一公条配合且第一公条与第一母槽体配合后,第一斜面不与第一母槽体抵接。
8.通过采用上述方案,用户使用时,将第一塑料膜片和第二塑料膜片相互靠近,当第一斜面与第一母槽体接触后,第一母槽体推动第一斜面使两条延长条向相互靠近的方向运动,最终两条延长条进入到第一母槽体中,完成对第一公条和第一母槽体的固定,延长条能够增强密封,同时防止第一公条和第一母槽体连接部位造成渗漏,提高密封性。当第一公条和第一母槽体配合后,第一斜面不与第一母槽体抵接能够使粉料不易在第一母槽体中堆积,造成第一公条不能与第一母槽体配合的情况发生,提高自封条的容错率。
9.优选的,第一母槽体对应第一斜面位置处开设有第二斜面,第二斜面由第一母槽体的顶部和底部向第一母槽体远离第二塑料膜片一侧倾斜设置。
10.通过采用上述方案,用户使用时,第二斜面能够与第一斜面抵接,使第一公条能够更加顺利的与第一母槽体配合。
11.优选的,第一塑料膜片对应第一公条上方位置处固定连接有加强条,第二塑料膜片对应加强条位置处固定连接有加强槽体,加强条能够与加强槽体配合。
12.通过采用上述方案,用户使用时,加强条和加强槽体配合能够使用户在将第一公条和第一母槽体配合后,进一步对第一公条和第一母槽体一侧进行密封固定,防止水汽进入自封条内,使粉料变质。
13.优选的,第一塑料膜片对应加强条远离第一公条一侧固定连接有多个凸条,每根凸条均沿第一塑料膜片的长度方向设置。
14.通过采用上述方案,用户使用时,凸条能够使第一塑料膜片和第二塑料膜片不易因为静电吸附而难以分离。
15.优选的,第一塑料膜片对应凸条位置处固定连接有第一u型槽体,第二塑料膜片对应第一u型槽体内部固定连接有第二u型槽体。第二u型槽体的截面积大于第一u型槽体内部,第一u型槽体能够插接于第二u型槽体内部。
16.通过采用上述方案,用户使用时,第一u型槽体和第二u型槽体能够与用户拇指部位进行贴合,增大拇指部位与自封条的摩擦力,使用户能够控制力度打开自封条,防止突然用力过度,使自封条内部的粉料飞溅出自封条。
17.优选的,第一塑料膜片顶部对应第一u型槽体位置处开设有开口。
18.通过采用上述方案,用户使用时,开口能够使用户能够更轻松地将第一塑料膜片和第二塑料膜片分离,方便用户打开自封条。
19.优选的,开口设置为弧形。
20.通过采用上述方案,用户使用时,弧形能够防止用户在通过开口分离第一塑料膜片和第二塑料膜片过程中划伤手部。
21.优选的,第一塑料膜片对应第一公条远离加强条一侧固定连接有缓冲条,缓冲条的截面设置为椭圆形,第二塑料膜片对应缓冲条位置处固定连接有缓冲槽体,缓冲槽体能够与缓冲条配合。
22.通过采用上述方案,用户使用时,缓冲条和缓冲槽体配合能够使用户在打开第一公条和第一母槽体的过程中,防止第一公条和第一母槽体打开力度过大,使内部的粉料从自封条飞出,起到缓冲打开自封条的作用。
23.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4.1.能够防止粉料进入到第一母槽体中,使第一公条不能与第一母槽体配合,同时第一斜面能够使第一公条能够更轻松地卡接于第一母槽体中;
25.2.能够通过缓冲条和缓冲槽使用户能够更好地控制打开自封条的力度,防止粉料飞出。
附图说明
26.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7.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突出第一塑料膜片的示意图;
28.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突出第二塑料膜片的示意图。
29.图中,1、第一塑料膜片;11、第一公条;111、第一凹槽;12、延长条;121、第一斜面;2、第二塑料膜片;21、第一母槽体;211、第二斜面;3、加强条;31、加强槽体;32、凸条;4、第一u型槽体;41、第二u型槽体;5、开口;6、缓冲条;61、缓冲槽体。
具体实施方式
30.以下结合附图1

3对本技术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31.本技术实施例公开一种粉尘自封条,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第一塑料膜片1,第一
塑料膜片1上固定连接有具有弹性的第一公条11,第一公条11沿第一塑料膜片1的长度方向设置,第一公条11上开设有第一凹槽111,第一凹槽111沿第一公条11的长度方向设置,第一公条11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延长条12,每条延长条12均沿第一塑料膜片1的长度方向设置,两条延长条12相互远离的一侧均开设有第一斜面121,第一斜面121由两条延长条12相互远离的一侧向两条延长条12远离第一塑料膜片1一侧倾斜设置。第一塑料膜片1对应第一公条11一侧设置有第二塑料膜片2,第二塑料膜片2对应第一公条11位置处设置有第一母槽体21,第一母槽体21能够与第一公条11配合且第一公条11与第一母槽体21配合后,第一斜面121不与第一母槽体21抵接。第一母槽体21对应第一斜面121位置处开设有第二斜面211(参考图3),第二斜面211由第一母槽体21的顶部和底部向第一母槽体21远离第二塑料膜片2一侧倾斜设置。用户使用时,将第一塑料膜片1通过第一公条11与第一母槽体21配合,实现对自封条的密封,第一斜面121和第二斜面211抵接后,第一公条11上的两条延长条12相互靠近,靠近后第一公条11能够进入到第一母槽体21中,同时第一延长条12能够卡接于第一母槽体21中,使固定更加牢靠,使后期粉料不会从自封口漏出。同时当第一公条11与第一母槽体21配合后,第一斜面121不与第一母槽体21抵接能够使粉料不会堆积在第一母槽体21中,使第一公条11不能与第一母槽体21配合,提高自封条的容错性。
32.如图2和图3所示,第一塑料膜片1对应第一公条11上方位置处固定连接有加强条3,第二塑料膜片2对应加强条3位置处固定连接有加强槽体31,加强条3能够与加强槽体31配合。第一塑料膜片1对应加强条3远离第一公条11一侧固定连接有多个凸条32,每根凸条32均沿第一塑料膜片1的长度方向设置。第一塑料膜片1对应凸条32位置处固定连接有第一u型槽体4,第二塑料膜片2对应第一u型槽体4内部固定连接有第二u型槽体41。第二u型槽体41的截面积大于第一u型槽体4内部,第一u型槽体4能够插接于第二u型槽体41内部。用户使用时,将加强条3卡接于加强槽体31中,能够进一步增强自封条的防水能力,防止水汽进入自封条内部,进而影响后期自封条内部粉料的品质。用户在需要打开自封条时,翻开第一塑料膜片1和第二塑料膜片2后,通过凸条32能够使第一塑料膜片1和第二塑料膜片2之间不会因为静电吸附而发生粘连。翻开第一塑料膜片1和第二塑料膜片2后,用户双手拇指能够分别与第一u型槽体4和第二u型槽体41接触,增大与用户手部的摩擦力,使用户能够更准确地控制打开自封条的力,防止因用力过度使自封条开启时发生振动,最终使粉料从自封口飞溅出。
33.如图2和图3所示,第一塑料膜片1顶部对应第一u型槽体4位置处开设有开口5,开口5设置为弧形。第一塑料膜片1对应第一公条11远离加强条3一侧固定连接有缓冲条6, 缓冲条6的截面设置为椭圆形,第二塑料膜片2对应缓冲条6位置处固定连接有缓冲槽体61,缓冲槽体61能够与缓冲条6配合。用户使用时,开口5能够使用户能够更轻松地将第一塑料膜片1和第二塑料膜片2分离,弧形开口5能够使用户不易被割伤。
34.本技术实施例一种粉尘自封条的实施原理为:用户使用时,将第一塑料膜片1通过第一公条11与第一母槽体21配合,实现对自封条的密封,第一斜面121和第二斜面211抵接后,第一公条11上的两条延长条12相互靠近,靠近后第一公条11能够进入到第一母槽体21中,同时第一延长条12能够卡接于第一母槽体21中,使固定更加牢靠,使后期粉料不会从自封口漏出。同时当第一公条11与第一母槽体21配合后,第一斜面121不与第一母槽体21抵接能够使粉料不会堆积在第一母槽体21中,使第一公条11不能与第一母槽体21配合,提高自
封条的容错性。用户将加强条3卡接于加强槽体31中,能够进一步增强自封条的防水能力,防止水汽进入自封条内部,进而影响后期自封条内部粉料的品质。用户在需要打开自封条时,翻开第一塑料膜片1和第二塑料膜片2后,通过凸条32能够使第一塑料膜片1和第二塑料膜片2之间不会因为静电吸附而发生粘连。翻开第一塑料膜片1和第二塑料膜片2后,用户双手拇指能够分别与第一u型槽体4和第二u型槽体41接触,增大与用户手部的摩擦力,使用户能够更准确地控制打开自封条的力,防止因用力过度使自封条开启时发生振动,最终使粉料从自封口飞溅出。
35.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实施例均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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