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专利检索2022-05-10  42



1.本实用新型涉及执法记录仪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2.法记录仪又称警用执法记录仪或现场执法记录仪,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种环境中执法使用;
3.但是现有的执法记录仪佩戴方式较为简单,导致其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因产生冲突而摔落,最终导致其受损不能记录下关键的影像资料,进一步的会使得内部存储的资料一并受损,给执法人员带来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的执法记录仪佩戴方式较为简单,导致其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因产生冲突而摔落,最终导致其受损不能记录下关键的影像资料,进一步的会使得内部存储的资料一并受损,给执法人员带来困难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包括壳体,所述壳体的一侧设置有摄像头和对讲器,壳体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块,固定块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佩戴机构。
7.优选的,所述佩戴机构包括第一佩戴板和第二佩戴板,第一佩戴板与固定块固定连接,第二佩戴板与第一佩戴板转动连接。
8.优选的,所述第一佩戴板内开设有传动腔,传动腔内转动安装有旋转杆,旋转杆的一端延伸至传动腔的外侧并与第二佩戴板的一侧固定连接。
9.优选的,所述第一佩戴板的顶部开设有与传动腔相接通的滑孔,滑孔内滑动安装有滑杆,滑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按钮,滑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齿杆,旋转杆的外侧固定套设有齿轮,齿轮与齿杆相啮合。
10.优选的,所述滑杆的外侧套设有弹簧,弹簧的一端与按钮固定连接,弹簧的另一端与第一佩戴板的顶部固定连接。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2.1、本方案通过滑杆和齿杆与齿轮相配合,齿轮和旋转杆与第二佩戴板相配合,使得执法人员在佩戴和拆卸时可以使得第二佩戴板转动一百八十度,使得第一佩戴板与第二佩戴板同向,从而使其可以便捷的进行配合和拆卸,同时佩戴上后不会轻易掉落;
13.2、本方案通过弹簧与按钮相配合,按钮与滑杆相配合,使得在佩戴或拆卸完毕后,弹簧可以带动按钮和滑杆复位,从而使得第二佩戴板复位,使用较为的便捷;
14.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便于进行佩戴和拆卸,且在佩戴过程中不会轻易的掉落,有
效的保证其全程进行正常的影像记录,给予违法犯罪活动出具最直接有效的证据。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的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的侧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的图2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的图2中b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19.图中:1壳体、2摄像头、3对讲器、4固定块、5第一佩戴板、6第二佩戴板、7传动腔、8旋转杆、9滑孔、10滑杆、11按钮、12齿杆、13齿轮、14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将结合本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施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21.实施例一
22.参照图1

4,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包括壳体1,壳体1的一侧设置有摄像头2和对讲器3,壳体1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块4,固定块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佩戴机构。
23.本实施例中,佩戴机构包括第一佩戴板5和第二佩戴板6,第一佩戴板5与固定块4固定连接,第二佩戴板6与第一佩戴板5转动连接,第二佩戴板5可以在第一佩戴板6上转动。
24.本实施例中,第一佩戴板5内开设有传动腔7,传动腔7内转动安装有旋转杆8,旋转杆8的一端延伸至传动腔7的外侧并与第二佩戴板6的一侧固定连接,旋转杆8可以带动第二佩戴板6转动。
25.本实施例中,第一佩戴板5的顶部开设有与传动腔7相接通的滑孔9,滑孔9内滑动安装有滑杆10,滑杆10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按钮11,滑杆10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齿杆12,旋转杆8的外侧固定套设有齿轮13,齿轮13与齿杆12相啮合,齿杆12位移时可以带动齿轮13转动。
26.本实施例中,滑杆10的外侧套设有弹簧14,弹簧14的一端与按钮11固定连接,弹簧14的另一端与第一佩戴板5的顶部固定连接,弹簧14可以带动按钮11复位。
27.实施例二
28.参照图1

4,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包括壳体1,壳体1的一侧设置有摄像头2和对讲器3,壳体1的另一侧通过焊接固定连接有固定块4,固定块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佩戴机构。
29.本实施例中,佩戴机构包括第一佩戴板5和第二佩戴板6,第一佩戴板5与固定块4通过焊接固定连接,第二佩戴板6与第一佩戴板5转动连接,第二佩戴板5可以在第一佩戴板6上转动。
30.本实施例中,第一佩戴板5内开设有传动腔7,传动腔7内转动安装有旋转杆8,旋转
杆8的一端延伸至传动腔7的外侧并与第二佩戴板6的一侧通过焊接固定连接,旋转杆8可以带动第二佩戴板6转动。
31.本实施例中,第一佩戴板5的顶部开设有与传动腔7相接通的滑孔9,滑孔9内滑动安装有滑杆10,滑杆10的一端通过焊接固定连接有按钮11,滑杆10的另一端通过焊接固定连接有齿杆12,旋转杆8的外侧通过焊接固定套设有齿轮13,齿轮13与齿杆12相啮合,齿杆12位移时可以带动齿轮13转动。
32.本实施例中,滑杆10的外侧套设有弹簧14,弹簧14的一端与按钮11通过焊接固定连接,弹簧14的另一端与第一佩戴板5的顶部通过焊接固定连接,弹簧14可以带动按钮11复位。
33.本实施例中,在使用时,使用人员先按压按钮11,按钮11带动滑杆10在滑孔9内滑动,且按钮11使得弹簧14形变,滑杆10带动齿杆12位移,齿杆12位移时可以带动齿轮13转动,直至齿轮13转动一百八十度,齿轮13带动旋转杆8转动,旋转杆8带动第二佩戴板6转动,使得第二佩戴板6转动一百八十度并与第一佩戴板5一顺,此时可以便捷的将第一佩戴板5和第二佩戴板6贯穿执法人员的胸前佩戴带上,然后松开按钮11,此时弹簧14形变恢复带动按钮11以及齿杆12复位,从而使得第二佩戴板6复位,使得第二佩戴板6与第一佩戴板5将佩戴带夹持在中间,从而使得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不论出现多大的晃动,均不会使其掉落。
3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施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施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施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施例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包括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一侧设置有摄像头(2)和对讲器(3),壳体(1)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块(4),固定块(4)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佩戴机构;所述佩戴机构包括第一佩戴板(5)和第二佩戴板(6),第一佩戴板(5)与固定块(4)固定连接,第二佩戴板(6)与第一佩戴板(5)转动连接;所述第一佩戴板(5)内开设有传动腔(7),传动腔(7)内转动安装有旋转杆(8),旋转杆(8)的一端延伸至传动腔(7)的外侧并与第二佩戴板(6)的一侧固定连接;所述第一佩戴板(5)的顶部开设有与传动腔(7)相接通的滑孔(9),滑孔(9)内滑动安装有滑杆(10),滑杆(10)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按钮(11),滑杆(10)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齿杆(12),旋转杆(8)的外侧固定套设有齿轮(13),齿轮(13)与齿杆(12)相啮合;所述滑杆(10)的外侧套设有弹簧(14),弹簧(14)的一端与按钮(11)固定连接,弹簧(14)的另一端与第一佩戴板(5)的顶部固定连接。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属于执法记录仪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便于拆卸的公安执法记录仪,针对现有的执法记录仪佩戴方式较为简单,导致其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因产生冲突而摔落,最终导致其受损不能记录下关键的影像资料,进一步的会使得内部存储的资料一并受损,给执法人员带来困难的问题,现提出如下方案,其包括壳体,所述壳体的一侧设置有摄像头和对讲器,壳体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块,固定块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佩戴机构,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便于进行佩戴和拆卸,且在佩戴过程中不会轻易的掉落,有效的保证其全程进行正常的影像记录,给予违法犯罪活动出具最直接有效的证据。具最直接有效的证据。具最直接有效的证据。


技术研发人员:张毅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山西鑫中毅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1.04.15
技术公布日: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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