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污染防治用自动化水体取样装置的制作方法

专利检索2022-05-10  73



1.本实用新型涉及采样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水污染防治用自动化水体取样装置。


背景技术:

2.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污水的成分越来越复杂,水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在对污染水域采取防治措施之前,需要对污染水域进行采样,然后通过分析样本的污染成本,来针对性的采取治理方案;现有的水污染防治用水体采样装置一般仅能实现浅层水面附近水体的采样,但是不同深度的水质污染情况是不同的,因此采样的时候需要对不同深度的水样进行分别采样,以确保水样检测时评估水质污染的准确性,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治理手段。
3.在此基础上,中国专利公告号cn112082815a公开了一种水污染防治用自动化水体取样装置,包括取样器,所述取样器内设有多个储水槽,所述取样器的一端内设有承压槽,所述承压槽的一侧壁上固定连接有固定管,所述固定管的外侧壁上滑动连接有活塞板,所述活塞板滑动连接在承压槽内。本发明在取样器达到预定水深时,挡条会在活塞板的带动下滑动到不再挡住进水口,此时储水槽即可开始通过进水口向外汲水,实现自动取样,直至各储水槽都自动取样完毕后,通过软管将取样器拉上来,在回来的过程中,活塞板会在压力弹簧的弹力作用下带动挡条自动复位,将进水口挡住,实现密封,整个取样过程依靠水压作为驱动力来自动进行,因此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但是该装置一次性只能某一深度的水位进行采样,当需要对不同深度的水位进行采样时,需要将装置取出水面再次进行取样,因此降低了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污染防治用自动化水体取样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水污染防治用自动化水体取样装置,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顶部设有支柱,所述支柱的顶部设有呈水平方向设置的连杆,所述连杆的右端设有呈竖直方向设置的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底部设有箱体;所述箱体左侧的底部设有进水管,所述进水管的上方、箱体的内部设有承载板,所述承载板的内部贯穿有空心管,所述空心管的底部设有多个进水孔,所述承载板的上方、空心管的左侧设有第一连接管与第二连接管,所述第一连接管与第二连接管上分别设有第一水阀与第二水阀;所述第一连接管末端的下方与第二连接管末端的下方分别设有第一收集瓶与第二收集瓶,所述承载板的下方、空心管的左侧设有第一过滤网板。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承载板的顶部设有多个限位槽,所述第一收集瓶与第二收集瓶的下端均位于限位槽的内部。
8.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优选方案:所述限位槽的内底部分别设有第一压力传感器与第二压力传感器,所述第一压力传感器与第一水阀电性连接,所述第二压力传感器与第二水阀电性连接。
9.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优选方案:所述空心管的顶部设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顶部设有水泵,所述水泵上连接有出水管,所述出水管的右端贯穿箱体的右壁,所述出水管的下端贯穿支撑板与承载板,所述进水管上设有第三水阀,所述第三水阀与水泵均与第一水阀电性连接。
10.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优选方案:所述空心管的内部设有第二过滤网板,所述支撑板的上方设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设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贯穿支撑板、空心管的顶部以及第二过滤网板,所述第二过滤网板的下方、转动杆上设有搅拌棒。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在对水体取样时,通过伸缩杆来控制箱体的升降,进而能够对不同深度的水体进行取样,当箱体处于某一深度时,水经过进水管进入到箱体的内部,然后经过进水孔进入到空心管的内部;当水进入到空心管的内部时,第一水阀开启,此时水体经过第一连接管落入到第一收集瓶的内部,当第一收集瓶对水体收集完毕时,第一水阀关闭,此时通过伸缩杆控制箱体继续下降,当箱体下降到合适位置时,第二水阀开启,进而水体通过第二连接管落入到第二收集瓶的内部,实现了对不同深度的水体进行采样,在对不同深度的水位进行采样时,不需要将装置取出水面再次进行取样,节约了时间。
附图说明
12.图1为一种水污染防治用自动化水体取样装置箱体内部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一种水污染防治用自动化水体取样装置第一收集瓶与第二收集瓶连接示意图。
14.图3为一种水污染防治用自动化水体取样装置整体结构正视图。
15.图中:1

固定座、2

支柱、3

连杆、4

伸缩杆、5

箱体、6

支撑板、7

电机、8

水泵、9

出水管、10

转动杆、11

第二过滤网板、12

搅拌棒、13

承载板、14

空心管、15

进水孔、16

第一过滤网板、17

第三水阀、18

进水管、19

第一收集瓶、20

第二收集瓶、21

第一连接管、22

第二连接管、23

第一水阀、24

第二水阀、25

第一压力传感器、26

第二压力传感器、27

限位槽。
具体实施方式
16.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
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1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19.实施列1:
20.请参阅图1

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水污染防治用自动化水体取样装置,包括固定座1,所述固定座1的顶部设有支柱2,所述支柱2的顶部设有呈水平方向设置的连杆3,所述连杆3的右端设有呈竖直方向设置的伸缩杆4,所述伸缩杆4的底部设有箱体5;所述箱体5左侧的底部设有进水管18,所述进水管18的上方、箱体5的内部设有承载板13,所述承载板13的内部贯穿有空心管14,所述空心管14的底部设有多个进水孔15,所述承载板13的上方、空心管14的左侧设有第一连接管21与第二连接管22,所述第一连接管21与第二连接管22上分别设有第一水阀23与第二水阀24;所述第一连接管21末端的下方与第二连接管22末端的下方分别设有第一收集瓶19与第二收集瓶20,所述承载板13的下方、空心管14的左侧设有第一过滤网板16。
21.具体的,所述承载板13的顶部设有多个限位槽27,所述第一收集瓶19与第二收集瓶20的下端均位于限位槽27的内部,通过限位槽27的设置提高了第一收集瓶19和第二收集瓶20的稳定性,能够有效的放置第一收集瓶19和第二收集瓶20在下降过程中产生的倾斜现象。
22.具体的,所述限位槽27的内底部分别设有第一压力传感器25与第二压力传感器26,所述第一压力传感器25与第一水阀23电性连接,所述第二压力传感器26与第二水阀24电性连接,通过第一压力传感器25与第二压力传感器26控制第一水阀23与第二水阀24的开关,能够有效的控制第一收集瓶19与第二收集瓶20内部的水量,避免了水量过多产生的溢出现象。
23.具体的,所述空心管14的顶部设有支撑板6,所述支撑板6的顶部设有水泵8,所述水泵8上连接有出水管9,所述出水管9的右端贯穿箱体5的右壁,所述出水管9的下端贯穿支撑板6与承载板13,所述进水管18上设有第三水阀17,所述第三水阀17与水泵8均与第一水阀23电性连接,当第一水阀23关闭的同时控制第三水阀17关闭以及水泵8启动,水泵8通过出水管9将箱体5内部多余的水排出,避免了对下次水体取样的干扰。
24.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装置在对水体取样时,通过伸缩杆4来控制箱体5的升降,进而能够对不同深度的水体进行取样,当箱体5处于某一深度时,水经过进水管18进入到箱体5的内部,然后经过进水孔15进入到空心管14的内部,其中第一过滤网板16的设置能够有效的将水中的杂质过滤出去,避免了杂质对取样结果的干扰;当水进入到空心管14的内部时,第一水阀23开启,此时水体经过第一连接管21落入到第一收集瓶19的内部,当第一收集瓶19对水体收集完毕时,第一水阀23关闭,此时通过伸缩杆4控制箱体5继续下降,当箱体5下降到合适位置时,第二水阀24开启,进而水体通过第二连接管22落入到第二收集瓶20的内部,实现了对不同深度的水体进行采样。
25.实施例2:
26.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水污染防治用自动化水体取样装置,所述空心管14的内部设有第二过滤网板11,所述支撑板6的上方设有电机7,所述电机7的输出端设有转动杆10,所述转动杆10贯穿支撑板6、空心管14的顶部以及第二过滤网板11,所述第二过滤网板11的下方、转动杆10上设有搅拌棒12。
27.通过第二过滤网板11的设置能够对空心管14内部的水体进行二次过滤,进一步的提高了取样结果的准确性,搅拌棒12的设置则防止了杂质将第二过滤网板11堵住的现象。
28.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29.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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