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行驶记录仪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超速报警功能的车载专用汽车行驶记录仪。
背景技术:
2.汽车行驶记录仪,俗称汽车黑匣子,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开车时边走边录像,同时把时间、速度、所在位置都记录在录像里,相当“黑匣子”。也可在家用作dv拍摄生活乐趣,或者作为家用监控使用。平时还可以做停车监控,安装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不可以裁剪,如果裁剪,在责任事故发生后则无法提供帮助。也是为了防止社会那些不可避免的碰瓷行为。
3.经大量检索发现: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cn202010910039.2】,公开号【cn112053466a】,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带有视频分析违章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包括汽车行驶记录仪本体,汽车行驶记录仪本体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处理芯片,处理芯片底部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数据存储器,本发明一种带有视频分析违章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行驶记录仪通过连接件安装固定在车体上,安装固定操作简单,汽车行驶记录仪本体能够以阻尼转轴为中心旋转,便于调节汽车行驶记录仪本体的位置和拍摄角度;汽车行驶记录仪通过摄像头拍摄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影像,进行汽车行驶记录,并且具有视频分析违章功能,一旦发生在红灯状态下行驶过路口时,报警器发出报警声,提示驾驶人员,避免和减少违章行为的出现,安全驾驶,保证交通安全。
4.汽车在行驶时,为了汽车行驶的安全,需要在汽车内安装行驶记录仪,现有的行驶记录仪均可对汽车行驶的路程进行记录,但是,无法对汽车的行驶速度进行记录及提示,因此,现在需要一种有利于对汽车行驶的速度进行记录,以及起到超速报警的行驶记录仪。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超速报警功能的车载专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具备有利于对汽车行驶的速度进行记录,以及起到超速报警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行驶记录仪均可对汽车行驶的路程进行记录,但是,无法对汽车的行驶速度进行记录及提示的问题。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超速报警功能的车载专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控制板、播音器、显示屏、螺槽、螺杆、橡胶吸盘、连接销和橡胶套,所述记录仪本体的上端面中间处开设有螺槽,所述螺杆螺纹安装在螺槽内,所述螺杆的上端面中间处焊接有第二连接块,所述橡胶吸盘的下端中间处固定有底盘,所述底盘的下端中间处焊接有第一连接块,且第一连接块共设有两个,两个第一连接块分别位于第二连接块的两侧,所述连接销活动安装在第一连接块和第二连接块的中间处,所述橡胶套套接在记录仪本体的外侧。
7.优选的,所述记录仪本体的前侧两端分别镶嵌有控制板和显示屏,所述控制板的一侧中间处镶嵌有按键,所述控制板背离按键的一侧两端分别镶嵌有usb接口和接线孔,所述记录仪本体的下端面中间处镶嵌有播音器,所述记录仪本体的后侧中间处镶嵌有摄像头。
8.优选的,所述橡胶套与记录仪本体的外侧相适配,所述橡胶套的与控制板、播音器、显示屏、螺槽和摄像头的位置均开设有通槽,所述橡胶套上端位于螺槽处的通槽两侧均开设有易拉槽。
9.优选的,所述橡胶吸盘和底盘均呈圆形,所述橡胶吸盘的直径大于底盘的直径,所述橡胶吸盘的内侧呈圆弧状。
10.优选的,所述控制板、播音器、显示屏和摄像头均通过导线与记录仪本体电连接。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2.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播音器和橡胶吸盘,有利于实现对速度的记录和报警,以及对记录仪本体的安装固定的效果,在使用时,根据使用的需求不同,通过橡胶吸盘可将记录仪本体固定在车内的挡风玻璃上或仪表盘上,且在连接销的作用下有利于对记录仪本体的角度进行调节,同时通过导线可将接线孔与车上的转速表相连接,汽车超速后,可通过播音器发出警报声。
13.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橡胶套,有利于实现对记录仪本体起到保护的效果,在对记录仪本体使用时,将橡胶套套接在记录仪本体上,实现对记录仪本体的外侧起到保护的作用,同时,通过易拉槽有利于对橡胶套的安装。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结构示意图;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橡胶套俯视结构示意图;
17.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记录仪本体立体结构示意图。
18.图中:1、记录仪本体;2、控制板;3、按键;4、播音器;5、通槽;6、显示屏;7、螺槽;8、螺杆;9、第一连接块;10、橡胶吸盘;11、第二连接块;12、底盘;13、连接销;14、usb接口;15、接线孔;16、橡胶套;17、摄像头;18、易拉槽。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2.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具有超速报警功能的车载专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1、控制板2、播音器4、显示屏6、螺槽7、螺杆8、橡胶吸盘10、连接销13和橡胶套16,记录仪本体1的上端面中间处开设有螺槽7,螺杆8螺纹安装在螺槽7内,螺杆8的上端面中间处焊接有第二连接块11,橡胶吸盘10的下端中间处固定有底盘12,底盘12的下端中间处焊接有第一连接块9,且第一连接块9共设有两个,两个第一连接块9分别位于第二连接块11的两侧,连接销13活动安装在第一连接块9和第二连接块11的中间处,橡胶套16套接在记录仪本体1的外侧。
23.请参阅图1、图2和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具有超速报警功能的车载专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1、控制板2、播音器4、显示屏6、螺槽7、螺杆8、橡胶吸盘10、连接销13和橡胶套16,记录仪本体1的上端面中间处开设有螺槽7,螺杆8螺纹安装在螺槽7内,螺杆8的上端面中间处焊接有第二连接块11,橡胶吸盘10的下端中间处固定有底盘12,底盘12的下端中间处焊接有第一连接块9,且第一连接块9共设有两个,两个第一连接块9分别位于第二连接块11的两侧,连接销13活动安装在第一连接块9和第二连接块11的中间处,橡胶套16套接在记录仪本体1的外侧。
24.记录仪本体1的前侧两端分别镶嵌有控制板2和显示屏6,控制板2的一侧中间处镶嵌有按键3,控制板2背离按键3的一侧两端分别镶嵌有usb接口14和接线孔15,记录仪本体1的下端面中间处镶嵌有播音器4,记录仪本体1的后侧中间处镶嵌有摄像头17。
25.橡胶吸盘10和底盘12均呈圆形,橡胶吸盘10的直径大于底盘12的直径,橡胶吸盘10的内侧呈圆弧状。
26.控制板2、播音器4、显示屏6和摄像头17均通过导线与记录仪本体1电连接。
27.在使用时,根据使用的需求不同,通过橡胶吸盘10可将记录仪本体1固定在车内的挡风玻璃上或仪表盘上,且在连接销13的作用下有利于对记录仪本体1的角度进行调节,同时通过导线可将接线孔15与车上的转速表相连接,汽车超速后,可通过播音器4发出警报声,且通过导线的连接,可通过汽车的仪表盘为记录仪本体1提供电源。
28.请参阅图1和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具有超速报警功能的车载专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1、控制板2、播音器4、显示屏6、螺槽7、螺杆8、橡胶吸盘10、连接销13和橡胶套16,记录仪本体1的上端面中间处开设有螺槽7,螺杆8螺纹安装在螺槽7内,螺杆8的上端面中间处焊接有第二连接块11,橡胶吸盘10的下端中间处固定有底盘12,底盘12的下端中间处焊接有第一连接块9,且第一连接块9共设有两个,两个第一连接块9分别位于第二连接块11的两侧,连接销13活动安装在第一连接块9和第二连接块11的中间处,橡胶套16套接在记录仪本体1的外侧。
29.橡胶套16与记录仪本体1的外侧相适配,橡胶套16的与控制板2、播音器4、显示屏6、螺槽7和摄像头17的位置均开设有通槽5,橡胶套16上端位于螺槽7处的通槽5两侧均开设有易拉槽18。
30.在对记录仪本体1使用时,将橡胶套16套接在记录仪本体1上,实现对记录仪本体1的外侧起到保护的作用,同时,通过易拉槽18有利于对橡胶套16的安装。
31.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工作中,在使用时,根据使用的需求不同,通过橡胶吸盘10可将记录仪本体1固定在车内的挡风玻璃上或仪表盘上,且在连接销13的作用下有利于对记录仪本体1的角度进行调节,同时通过导线可将接线孔15与车上的转速表相连接,汽车超速后,可通过播音器4发出警报声,同时,将橡胶套16套接在记录仪本体1上,实现对记录仪本体1的外侧起到保护的作用,同时,通过易拉槽18有利于对橡胶套16的安装。以上即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32.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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