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碳化炉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
背景技术:
2.在现代工业中,碳化过程的应用越来越多,碳化炉的使用也越来越多,其中沥青基碳纤维是一种以石油沥青或煤沥青为原料,经沥青的精制、纺丝、预氧化、碳化或石墨化而制得的含碳量大于92%的特种纤维,是一种力学性能优异的新材料,在沥青基碳纤维的生产中需要进行碳化处理,需要用到碳化炉,现有的碳化炉大多数只具备单一的碳化功能,在碳化过程中多使用易于燃烧的秸秆、木材等燃料,在碳化过程中这些燃烧的原料产生的灰烬容易挥散不易收集,碳化过程后经常会出现碳化炉不易清洁的情况,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以便于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解决方案:
5.一种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包括两端贯通的碳化炉主体,所述碳化炉主体的下方设置有支撑平台,所述支撑平台的下方设置有收集桶,所述碳化炉主体的上端设置有炉盖,所述碳化炉主体的内部中中间位置处设有分室筛盘,所述碳化炉主体的内部底端设置有滤灰筛盘,所述碳化炉主体的下端一侧设有贯通的燃料进口,所述炉盖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烟气阀门且烟气阀门与碳化炉主体内部接通。
6.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碳化炉主体的中间位置处开设有投入开槽,所述投入开槽的内部上端设置有凸出的支撑凸块,所述炉盖靠近碳化炉主体的一端设置有凸出的炉盖垫,所述炉盖垫与投入开槽适配。
7.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炉盖的中间位置处开设有贯通的烟气出口,所述烟气阀门靠近碳化炉主体的一端与烟气出口连接,所述炉盖的上端两侧均设置有呈倒“u”字型的炉盖把手。
8.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碳化炉主体在燃料进口的位置处设置有适配的燃料门,所述燃料门的一侧两端等间距处设置有与燃料进口连接的合页,所述燃料门与燃料进口转动配合,所述燃料门远离合页的一侧中间位置处连接有呈“u”字型的门把手。
9.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碳化炉主体远离燃料进口的一侧开设有贯通的通风开口,所述通风开口内嵌式安装有通风筛网。
10.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支撑平台的中间位置处开设有贯通的支撑开口,所述碳化炉主体安装在支撑开口内,所述支撑平台的下端四角位置处均连接有支柱。
11.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收集桶呈圆台型结构,所述收集桶靠近碳化
炉主体的一端开设有向内凹陷的收集开口。
12.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收集桶的外部一侧设置有呈“u”字型的桶把手,所述收集桶的下端呈圆形阵列均匀排布设置有若干个万向轮。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4.设置有滤灰筛盘,在分室筛盘隔开碳化炉主体内部形成碳化腔和燃烧腔后,在燃烧腔内燃烧的燃料烧完后的灰烬,大颗粒截留在滤灰筛盘上,小颗粒透过滤灰筛盘落入收集桶的收集开口内,使得燃料燃烧后的灰烬被收集,同时在碳化炉主体上开设的燃料进口设置有燃料门,保障在填充完燃料后碳化炉主体有外部形成隔离,进一步降低灰烬的扬起,在碳化结束后,颗粒小额灰烬收集在收集桶内,大颗粒截留在滤灰筛盘上,进行后续集中处理,使得碳化炉便于清洁,节省时间,便于下次投入使用,提高效率。
附图说明
15.图1为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碳化炉主体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碳化炉主体的剖视图;
19.图5为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炉盖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20.图6为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燃料门的结构示意图;
21.图7为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收集桶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22.图中:1、碳化炉主体;2、支撑平台;3、支柱;4、收集桶;5、支撑开口;6、收集开口;7、投入开槽;8、支撑凸块;9、炉盖;10、烟气出口;11、炉盖把手;12、烟气阀门;13、分室筛盘;14、燃料进口;15、燃料门;16、通风开口;17、通风筛网;18、滤灰筛盘;19、炉盖垫;20、合页;21、门把手;22、万向轮;23、桶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5.实施例1
26.请参阅图1~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沥青基碳纤维生产用清洁型碳化炉,包括两端贯通的碳化炉主体1,碳化炉主体1的下方设置有支撑平台2,支撑平台2的下方设置有收集桶4,碳化炉主体1的上端设置有炉盖9,碳化炉主体1的内部中中间位置处设有分室筛盘13,碳化炉主体1的内部底端设置有滤灰筛盘18,碳化炉主体1的下端一侧设有贯通的
燃料进口14,炉盖9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烟气阀门12且烟气阀门12与碳化炉主体1内部接通,支撑平台2用于支撑碳化炉主体1,碳化炉主体1为碳化过程提供空间,分室筛盘13将隔开,在碳化炉主体1内上端形成碳化室,在碳化炉主体1内部下端形成燃烧室,使得碳化炉主体1内部的空间能进行碳化过程,碳化炉主体1下端的滤灰筛盘18用于截留燃烧后的大颗粒灰烬,收集桶4用于收集小颗粒的灰烬,使得碳化炉在使用时,燃料燃烧完的灰烬不会挥散飞扬,导致不易清洁。
27.优选的,碳化炉主体1的中间位置处开设有投入开槽7,投入开槽7的内部上端设置有凸出的支撑凸块8,炉盖9靠近碳化炉主体1的一端设置有凸出的炉盖垫19,炉盖垫19与投入开槽7适配,支撑凸块8能将炉盖9支撑在投入开槽7的上端,使得投入开槽7和炉盖9形成封闭结构,便于碳化的进行,通过炉盖9和投入开槽7的开合,将碳化的原料进行装载和取出。
28.优选的,炉盖9的中间位置处开设有贯通的烟气出口10,烟气阀门12靠近碳化炉主体1的一端与烟气出口10连接,炉盖9的上端两侧均设置有呈倒“u”字型的炉盖把手11,烟气出口10便于将物料碳化产生的烟气配出投入开槽7内部,通过烟气阀门12控制烟气排出的开闭,炉盖把手11便于炉盖9与投入开槽7进行取放操作。
29.优选的,碳化炉主体1在燃料进口14的位置处设置有适配的燃料门15,燃料门15的一侧两端等间距处设置有与燃料进口14连接的合页20,燃料门15与燃料进口14转动配合,燃料门15远离合页20的一侧中间位置处连接有呈“u”字型的门把手21,燃料进口14用于向燃烧室填充燃料,燃料门15用于闭合燃料进口14,使得燃烧室内的燃料在燃烧时产生的灰烬不会飞扬挥散出投入开槽7内部,进一步提高碳化炉的便于清洁的效果。
30.优选的,碳化炉主体1远离燃料进口14的一侧开设有贯通的通风开口16,通风开口16内嵌式安装有通风筛网17,通风开口16用于向燃烧室提供助燃的氧气,通风筛网17能将外部环境中的空气进行简单的过滤,防止外界异物进入燃烧室,避免外界异物对燃烧产生影响。
31.优选的,支撑平台2的中间位置处开设有贯通的支撑开口5,碳化炉主体1安装在支撑开口5内,支撑平台2的下端四角位置处均连接有支柱3,支撑开口5用于安装碳化炉主体1在支撑平台2上,支撑平台2对碳化炉主体1提供支撑,支柱3对支撑平台2提供支撑,保障支撑平台2对碳化炉主体1的支撑效果。
32.优选的,收集桶4呈圆台型结构,收集桶4靠近碳化炉主体1的一端开设有向内凹陷的收集开口6,收集桶4通过收集开口6收集碳化炉主体1内由滤灰筛盘18掉落的灰烬,防止灰烬飞扬或挥散,造成清洁的困难。
33.优选的,收集桶4的外部一侧设置有呈“u”字型的桶把手23,收集桶4的下端呈圆形阵列均匀排布设置有若干个万向轮22,万向轮22能为收集桶4提供移动性能,桶把手23便于使得收集桶4与万向轮22配合实现移动,在收集桶4内灰烬收集满后,便于对收集桶4内装载的灰烬进行倾到和更换新的收集桶4。
34.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35.通过炉盖把手11提起炉盖9,露出投入开槽7在投入开槽7内的碳化室内放置待碳化的物料,盖和炉盖9使得投入开槽7上端封闭,通过门把手21拉动燃料门15,进燃料进口14打开,通过燃料进口14向燃烧室内填充燃料并点燃,移动燃料门15关闭燃料进口14,燃料燃
烧,对碳化室的物料进行碳化,在燃料燃烧时产生的灰烬,大颗粒被滤灰筛盘18截留,下颗粒透过滤灰筛盘18落在收集桶4的收集开口6内进行收集,在收集桶4内的灰烬收集满后,通过桶把手23拉动或推动收集桶4,使得万向轮22受力带动收集桶4移动,便于将收集桶4内的灰烬倾到和更换新的收集桶4承接灰烬,在碳化结束后,通过桶把手23拉动或推动收集桶4,使得万向轮22受力带动收集桶4移动,便于将收集桶4内的灰烬倾到,倾到完后移动回碳化炉主体1下方,取出滤灰筛盘18倾到上面截留的大颗粒灰烬,再次安装回碳化炉主体1下端,通过炉盖把手11提起炉盖9,打开投入开槽7将碳化后的物料取出,完成碳化,并实现碳化过程的便捷清洁效果。
36.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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