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技术涉及镭射雕刻机设备的厂商标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及镭射雕刻机。
背景技术:
2.随着科技工业的发展,镭射雕刻机成为工厂常见的一种设备。已知的是,激光雕刻加工是利用数控技术为基础,激光为加工媒介。加工材料在激光雕刻照射下瞬间的熔化和气化的物理变性,能使激光雕刻达到加工的目的。激光镌刻就是运用激光技术在物件上面刻写文字,这种技术刻出来的字没有刻痕,物体表面依然光滑,字迹亦不会磨损。
3.镭射雕刻机的出厂厂商,通常会在镭射雕刻机的显眼位置,贴上公司的商业标记。为了更加凸显商业标记,加深用户对品牌的印象,采用背光照亮标记。
4.上述内容仅用于辅助理解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并不代表承认上述内容是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5.显然,让用户对镭射雕刻机的品牌,在短时间内产生深刻印象,是镭射雕刻机生产厂商孜孜不倦的追求。
6.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技术问题。
7.为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其包括用作镭射雕刻机的外壳的一部分的罩体、设置在所述罩体的外侧的镂空部、以及固定在所述罩体上且位于所述镂空部的内侧的发光部,其中,所述发光部包括白光光源、第一透光部和第二透光部,所述镂空部具有第一镂空区域和第二镂空区域,所述第一透光部位于所述第一镂空区域的正后方,所述第二透光部位于所述第二镂空区域的正后方,所述第一透光部的颜色与所述第二透光部的颜色不同。
8.进一步地,在一些技术方案中,所述罩体自由开闭地连接在镭射雕刻机的主体上。
9.进一步地,在一些技术方案中,所述发光部具有容纳框体,所述白光光源固定在所述容纳框体的底壁上,所述第一透光部与所述第二透光部固定在所述容纳框体的前侧。
10.另一方面,提供一种镭射雕刻机,其包括上述的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
11.根据本技术提供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能够实现如下技术效果。由于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包括用作镭射雕刻机的外壳的一部分的罩体、设置在所述罩体的外侧的镂空部、以及固定在所述罩体上且位于所述镂空部的内侧的发光部,其中,所述发光部包括白光光源、第一透光部和第二透光部,所述镂空部具有第一镂空区域和第二镂空区域,所述第一透光部位于所述第一镂空区域的正后方,所述第二透光部位于所述第二镂空区域的正后方,所述第一透光部的颜色与所述第二透光部的颜色不同,因此,白光光源发出的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再从第一镂空区域发光,给用户第一视觉上的印象,而且,白光光源发
出的光线经过第二透光部,再从第二镂空区域发光,给用户第二视觉上的印象,由此实现在短时间内给用户产生深刻印象。
附图说明
1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3.图1为本技术的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的从外部角度观察的示意图;
14.图2为本技术的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的从内部角度观察的示意图;
15.图3为本技术的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的发光部的立体图;
16.图4为本技术的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的发光部的另一立体图;
17.图5为本技术的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的发光部的再一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19.结合图1和图2所示,一种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是集成在镭射雕刻机上的一部分,用于在用户的脑海里形成品牌意识,传播品牌。
20.其中,一种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包括用作镭射雕刻机的外壳的一部分的罩体200、设置在所述罩体200的外侧表面的镂空部300、以及固定在所述罩体200上且位于所述镂空部300的内侧的发光部100。
21.具体而言,在图示实施例中,用户可以通过握持所述罩体200的图1图面右下侧的把柄,相对于镭射雕刻机的主体,打开和关闭所述罩体200。
22.在上述实施例中,进一步地,如图3至图5所示,所述发光部100包括白光光源110、第一透光部122和第二透光部124。
23.如图1所示,所述镂空部300具有第一镂空区域310和第二镂空区域320。具体而言,在图示实施例中,第一镂空区域310形成“san”图样,而第二镂空区域320形成
“‑
u”图样。
24.而且,所述第一透光部122位于所述第一镂空区域310的正后方,所述第二透光部124位于所述第二镂空区域320的正后方.
25.其中,为了形成区别化的视觉上的刺激,所述第一透光部122的颜色与所述第二透光部124的颜色不同。
26.例如,在一个应用例中,所述第一透光部122的颜色为蓝色,所述第二透光部124的颜色为绿色。因此,白光光源110发出的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122,再从第一镂空区域310发光,给用户第一视觉(蓝色)上的印象,而且,白光光源110发出的光线经过第二透光部124,再从第二镂空区域320发光,给用户第二视觉(绿色)上的印象,由此实现在短时间内给用户产生深刻印象。
27.在上述实施例中,进一步地,所述罩体200自由开闭地连接在镭射雕刻机的主体上。由于用户频率非常高地打开和关闭罩体200以放入和取出待镭射雕刻的产品,而且,发光部100设置在罩体200的显眼位置,所以能够进一步实现在短时间内给用户产生深刻印象。其中,显眼位置是指,用户在操作罩体200时,镂空部300靠近用户的眼睛。
28.如图5示,所述发光部100具有容纳框体130。其中,所述白光光源110固定在所述容纳框体130的底壁上。所述第一透光部122与所述第二透光部124固定在所述容纳框体130的前侧。
29.另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镭射雕刻机,其包括上述的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
30.由此,镭射雕刻机同样地具有上述的镭射雕刻机的发光标记组件所带来的技术效果。
3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所述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33.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高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制。
34.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5.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方式”、“一些实施方式”、“示意性实施方式”、“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所述实施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36.尽管已描述了本技术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
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技术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技术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技术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技术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技术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技术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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