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口罩包装盒的制作方法

专利检索2022-05-10  43



1.本实用新型属于包装盒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口罩包装盒。


背景技术:

2.口罩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现如今市场上口罩包装多为将若干口罩统一放置在包装盒中,使用时在包装盒中进行拿取,但是口罩作为隔绝病毒的工具,频繁的拿取口罩也很有可能将包装盒中的所有口罩污染;市面中也存在独立包装的口罩,多为单独塑料袋包装,塑料袋撕开后便不能使用,当不需要使用口罩在没有储存工具的情况会将口罩放进口袋,这会造成口罩的污染和褶皱,进而导致损坏。造成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3.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一种口罩包装盒,用于对口罩进行单独存放,避免口罩污染,同时减少口罩存放时,包装盒的体积。
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5.一种口罩包装盒,包括若干包装板和基础板,若干包装板依次连接,一端的包装板作为首包装板,另一端的包装板作为尾包装板,每两个包装板之间通过连接板连接,尾包装板也通过一个连接板连接至基础板,若干包装板和基础版形成一体结构,若干包装板除首包装板外,每个包装板底部均设有一个托板,基础板底部也设有一个托板,每两个连续的包装板通过粘贴形成若干包装腔。
6.进一步的,包装板的数量为9个,依次为一号包装板、二号包装板、三号包装板、四号包装板、五号包装板、六号包装板、七号包装板、八号包装板和九号包装板,一号包装板第一侧通过一号连接板连接至二号包装板的第一侧,一号包装板与一号连接板连接处为一号折痕,二号包装板与一号连接板连接处为与一号折痕平行的二号折痕,一号连接板中部设有与一号折痕平行的三号折痕。
7.进一步的,一号包装板的第二侧设有助粘条,一号包装板以一号折痕、二号折痕为基准线向二号包装板的上表面折叠,且一号包装板的第二侧通过助粘条粘贴至二号包装板的第二侧的上表面。
8.进一步的,托板被托板折痕分隔成粘贴区和折叠区,折叠区设有与一号连接板的三号折痕相对应的折叠折痕,托板与二号包装板连接处为连接折痕,粘贴区以托板折痕为基准折叠,折叠后的粘贴区下表面粘贴至一号包装板的上表面,一号包装板、一号连接板、二号包装板和托板之间形成一号包装腔。
9.进一步的,二号包装板下表面以二号连接板为基准向三号包装板下表面折叠粘贴,并与二号包装板设有的托板、三号包装板设有的托板之间形成二号包装腔,一号包装板、二号包装板、三号包装板、四号包装板、五号包装板、六号包装板、七号包装板、八号包装板和九号包装板中,以单数为编号的包装板,以包装板所在平面为基准向上折叠;以双数为编号的包装板,以包装板所在平面为基准向下折叠。
10.进一步的,三号包装板和四号包装板之间形成三号包装腔,四号包装板和五号包装板之间形成四号包装腔,五号包装板和六号包装板之间形成五号包装腔,六号包装板和七号包装板之间形成六号包装腔,七号包装板和八号包装板之间形成七号包装腔,八号包装板和九号包装板之间形成八号包装腔,九号包装板和基础板之间形成九号包装腔。
11.进一步的,一号包装腔、二号包装腔、三号包装腔、四号包装腔、五号包装腔、六号包装腔、七号包装腔、八号包装腔、九号包装腔的结构相同,均为折叠时的闭合状态和未折叠时的打开状态。
12.进一步的,打开状态时的一号包装腔横截面与托板的折叠区的轮廓相同,均为直角三角形。
13.进一步的,一号包装板的长与宽的比值为2:1,托板的长直角边与短直角边的长度比值为1:10。
14.进一步的,所述基础板的长度大于一号包装板的长度,基础板的顶部设有用于对一种口罩包装盒进行悬挂的悬挂孔。
15.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口罩包装盒具有以下优势:
16.(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口罩包装盒,可以将若干的口罩进行单独存放,使用时对单独的口罩进行拿取,不会造成其他口罩的污染。
17.(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口罩包装盒,通过折叠设计,可以减少包装盒存放口罩时,所占的空间,便于对口罩进行拿取和存放。
附图说明
18.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口罩包装盒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口罩包装盒展开示意图。
21.附图标记说明:
22.1、包装板;11、一号包装板;12、二号包装板;13、三号包装板;2、基础板;3、托板;31、粘贴区;32、折叠区;33、托板折痕;34、折叠折痕;35、连接折痕;4、连接板;41、一号连接板;42、一号折痕;43、二号折痕;44、三号折痕;5、包装腔。
具体实施方式
23.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
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6.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27.一种口罩包装盒,包括若干包装板1和基础板2,若干包装板1依次连接,一端的包装板1作为首包装板,另一端的包装板1作为尾包装板,每两个包装板1之间通过连接板4连接,尾包装板也通过一个连接板4连接至基础板2,若干包装板1和基础版形成一体结构,若干包装板1除首包装板外,每个包装板1底部均设有一个托板3,基础板2底部也设有一个托板3,每两个连续的包装板1通过粘贴形成若干包装腔5。
28.包装板1的数量为9个或者更多,具体数量根据生产情况决定,依次为一号包装板11、二号包装板12、三号包装板13、四号包装板、五号包装板、六号包装板、七号包装板、八号包装板和九号包装板,一号包装板11第一侧通过一号连接板41连接至二号包装板12的第一侧,一号包装板11与一号连接板41连接处为一号折痕42,二号包装板12与一号连接板41连接处为与一号折痕42平行的二号折痕43,一号连接板41中部设有与一号折痕42平行的三号折痕44。
29.一号包装板11的第二侧设有助粘条,一号包装板11以一号折痕42、二号折痕43为基准线向二号包装板12的上表面折叠,且一号包装板11的第二侧通过助粘条粘贴至二号包装板12的第二侧的上表面。
30.托板3被托板3折痕分隔成粘贴区31和折叠区32,折叠区32设有与一号连接板41的三号折痕44相对应的折叠折痕34,托板3与二号包装板12连接处为连接折痕35,粘贴区31以托板3折痕为基准折叠,折叠后的粘贴区31下表面粘贴至一号包装板11的上表面,一号包装板11、一号连接板41、二号包装板12和托板3之间形成一号包装腔。
31.二号包装板12下表面以二号连接板4为基准向三号包装板13下表面折叠粘贴,并与二号包装板12设有的托板3、三号包装板13设有的托板3之间形成二号包装腔,一号包装板11、二号包装板12、三号包装板13、四号包装板、五号包装板、六号包装板、七号包装板、八号包装板和九号包装板中,以单数为编号的包装板1,以包装板1所在平面为基准向上折叠;以双数为编号的包装板1,以包装板1所在平面为基准向下折叠。
32.三号包装板13和四号包装板之间形成三号包装腔,四号包装板和五号包装板之间形成四号包装腔,五号包装板和六号包装板之间形成五号包装腔,六号包装板和七号包装板之间形成六号包装腔,七号包装板和八号包装板之间形成七号包装腔,八号包装板和九号包装板之间形成八号包装腔,九号包装板和基础板2之间形成九号包装腔。
33.一号包装腔、二号包装腔、三号包装腔、四号包装腔、五号包装腔、六号包装腔、七号包装腔、八号包装腔、九号包装腔的结构相同,均为折叠时的闭合状态和未折叠时的打开状态。
34.打开状态时的一号包装腔横截面与托板3的折叠区32的轮廓相同,均为直角三角
形。
35.一号包装板11的长与宽的比值为2:1,托板3的长直角边与短直角边的长度比值为1:10。
36.所述基础板2的长度大于一号包装板11的长度,基础板2的顶部设有用于对一种口罩包装盒进行悬挂的悬挂孔。
37.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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