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渔网绳线轴回收存放装置,属于渔网生产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渔网是渔业生产的必备捕捞工具,渔网采用渔网绳通过打结法或经编法制成。渔网绳加工成型后需要卷绕到线轴上,以方便在编织渔网过程中将渔网绳有序放出,因此渔网绳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的线轴。目前,渔网生产厂家大多将线轴竖直层叠堆放,或者是直接盛装到大型的筐子中。线轴层叠堆放存在堆放及取用麻烦的问题,而直接无序堆放到筐子中则会占用较大的存储空间,导致厂区空间利用率低。因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渔网绳线轴回收存放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3.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内容属于发明人的技术认知范畴,并不必然构成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渔网绳线轴回收存放装置,避免了线轴杂乱堆放导致空间利用率不足的问题,而且方便取用线轴,节省人力。
5.本实用新型通过采取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上述目的:
6.一种渔网绳线轴回收存放装置,包括框架,所述框架上设置有若干个线轴存放机构,每个线轴存放机构包括:
7.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第一端通过销轴与所述框架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板的第二端通过定位机构与所述框架连接,所述定位机构用于限止所述支撑板绕销轴的转动角度;
8.两个挡板,两个挡板分别设置在所述支撑板的两侧。
9.可选的,所述定位机构包括:
10.两个第一耳座,两个第二耳座分别设置在所述支撑板第二端两侧的框架上;
11.两个第二耳座,两个第二耳座分别设置在所述支撑板第二端的顶部两侧;
12.插杆,所述插杆与所述销轴平行设置,所述插杆同时穿过两个第一耳座和两个第二耳座时能够限定所述支撑板绕所述销轴向上转动的最远位置。
13.可选的,所述定位机构还包括:
14.定位横梁,所述定位横梁设置在所述支撑板第二端下方的框架上,所述定位横梁用于限止所述支撑板绕所述销轴向下转动的最远位置。
15.可选的,每个线轴存放机构中的两个挡板分别固定在所述支撑板两侧的框架上。
16.可选的,所述框架包括:
17.两个平行对称设置的立梁单元,每个立梁单元包括若干根主立梁;
18.若干根第一横梁,所述第一横梁用于连接每个立梁单元中的各根主立梁;
19.若干根第二横梁,所述第二横梁用于连接两个立梁单元中相对设置的两根主立梁。
20.可选的,所述框架还包括加强立梁,所述加强立梁用于连接上下布置的各个挡板。
21.本技术的有益效果包括但不限于:
2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渔网绳线轴回收存放装置,可将线轴整齐摆放在线轴存放机构的支撑板上,避免了线轴杂乱堆放导致空间利用率不足的问题;在存放线轴时,将线轴放置在支撑板的第一端并向第二端推动即可;在取用线轴时将支撑板倾斜即可使线轴顺着支撑板的斜坡滚落,方便取用线轴,节省人力。
附图说明
23.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24.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渔网绳线轴回收存放装置的主视图;
25.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渔网绳线轴回收存放装置的右视图;
26.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渔网绳线轴回收存放装置的俯视图;
27.图4为图1中第一层外侧的线轴存放机构中支撑板倾斜时的示意图;
28.图5为单个线轴存放机构的右视图;
29.图6为单个线轴存放机构的俯视图;
30.图7为图5中支撑板倾斜时的示意图;
31.图8为单个线轴存放机构的主视放大图;
32.图中,100、框架;110、主立梁;120、第一横梁;130、第二横梁;140、加强立梁;210、支撑板;220、挡板;230、销轴;310、第一耳座;320、第二耳座;330、插杆;340、定位横梁。
具体实施方式
33.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34.需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35.如图1
‑
图8中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渔网绳线轴回收存放装置,包括框架100,框架100上设置有若干个用于存放线轴的线轴存放机构。通常,各个线轴存放机构在框架100上沿竖向和横向呈阵列分布。
36.如图5
‑
图8中所示,每个线轴存放机构包括可转动的支撑板210和设置在支撑板210两侧的挡板220,支撑板210用于提供支撑线轴的水平面,挡板220用于阻挡在支撑板210的两侧,防止线轴从支撑板210的两侧掉落。通常,每个线轴存放机构中的两个挡板220分别固定在支撑板210两侧的框架100上。使用时,将线轴整齐摆放在线轴存放机构,方便取用,避免了线轴杂乱堆放导致空间利用率不足以及取用麻烦的问题。
37.具体的,支撑板210的第一端通过销轴230与框架100转动连接,支撑板210的第二端通过定位机构与框架100连接,定位机构用于限止支撑板210绕销轴230的转动角度,并对支撑板210的第二端形成封堵,防止线轴从支撑板210的第二端滚落。
38.在其中一具体实施方式中,定位机构包括设置在框架100上的第一耳座310、设置在支撑板210上的第二耳座320,以及穿过第一耳座310和第二耳座320的插杆330。
39.具体的,第一耳座310的数量为两个,两个第二耳座320分别设置在支撑板210第二端两侧的框架100上。第二耳座320的数量为两个,两个第二耳座320分别设置在支撑板210第二端的顶部两侧。插杆330与销轴230平行设置,插杆330可同时穿过两个第一耳座310和两个第二耳座320,也可从第一耳座310和第二耳座320中抽离。
40.当插杆330同时穿过两个第一耳座310和两个第二耳座320时能够限定支撑板210绕销轴230向上转动的最远位置,支撑板210位于水平状态时即为支撑板210向上转动的最远位置。为了避免水平相邻的两个线轴存放机构的操作相互干扰,可在每一层设置四个线轴存防机构,左侧的两个线轴存放机构共用一根插杆330,右侧的两个线轴存放机构共用一根插杆330。以取出右侧向内数的第二个线轴存放机构上的线轴为例,操作时,将对应的插杆330向右侧抽出,使插杆330脱离第二个线轴存放机构上的第一耳座310和第二耳座320后,使支撑板210抵在定位横梁340上,即可放出线轴。第二个线轴存放机构上的线轴全部取出后,继续向右侧完全抽出插杆330,即可将第一个线轴存放机构上的线轴卸下。
41.如图2及图5中所示,支撑板210位于水平状态时,可将线轴从支撑板210的第一端依次放置到支撑板210顶部,下一个线轴放入时即可将前一个线轴向支撑板210的第二端推动,直至将支撑板210的顶部放满线轴。如果在支撑板210的第二端向下倾斜时放置线轴,线轴将会顺着支撑板210形成的斜面向支撑板210的第二端滚动,当线轴滚到支撑板210的第二端时会对设置在支撑板210第二端的插杆330造成较大的冲击,使插杆330及第一耳座310和第二耳座320受损。为此,应在支撑板210处于水平状态时放置线轴。
42.在需要使用线轴上,需要将线轴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回收存放装置上卸下。为了节省人力,如图4及图7中所示,在卸下线轴时可使支撑板210的第二端向下倾斜形成斜面,使线轴顺着斜面向支撑板210的第二端滚动,工作人员只需要在支撑板210的第二端挨个接收线轴即可。为了达到该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回收存放装置中,定位机构还包括定位横梁340,定位横梁340设置在支撑板210第二端下方的框架100上,阻挡在支撑板210向下转动的转动路径上。操作时,将插杆330从第一耳座310和第二耳座320中抽离后,支撑板210将在重力作用下绕着销轴230转动,当转动至定位横梁340的顶部时将受定位横梁340的阻止而停止转动并支撑在第二横梁130的顶部,使第二支撑板210保持第二端向下倾斜的状态,线轴即可从支撑板210的顶部向第二端滚落。
43.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回收存放装置中对框架100的结构形式不进行具体限定,框架100只要满足能够牢固支撑线轴存放机构并不影响支撑板210的转动即可。
44.在其中一具体实施方式中,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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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中所示,框架100包括两个平行对称设置的立梁单元,以及若干根第一横梁120、第二横梁130。每个立梁单元包括若干根主立梁110,第一横梁120用于连接每个立梁单元中的各根主立梁110,第二横梁130用于连接两个立梁单元中相对设置的两根主立梁110,定位横梁340也起到支撑整个框架的作用。
45.为了提高框架100的机械强度,在其中一具体实施方式中,框架100还包括加强立梁140,加强立梁140用于连接上下布置的各个挡板220。
4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
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4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还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8.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不能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所做出的任何替代改进或变换均落在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49.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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