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专利检索2022-05-10  74



1.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像机检测设备设施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2.视频监控是目前安防领域中市场份额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竞争程度最激烈的行业,而以摄像机为主的视频采集产品无论是在检测量还是检测费用,一直都占据着安防检测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而摄像机功能和性能的更新也是最为快速的,其中,透雾成像技术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
3.目前,对于摄像机透雾成像的检测还没有专业的检测设备,虽然有一些生成雾环境的装置,但都无法进行摄像机的透雾成像检测。例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cn201520184418.2的专利申请文献公开了一种模拟高压人工气候试验室自然雾的装置,该装置为人工造雾装置,可在试验场景模块内模拟自然雾,但不具有能见度计量仪,无法将当前环境能见度进行量化显示,不具备对摄像机透雾成像能力的测试功能。
4.再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cn201520265275.8的专利申请文献公开了一种人造雾设备,该设备为人工造雾装置,用于模拟自然雾状环境,但同样不具备对摄像机透雾成像能力的测试功能。
5.再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cn201130335170.2公开了一种造雾箱,该造雾箱主要用于实现制造水雾环境,无法进行对摄像机透雾成像能力进行测试。
6.基于摄像机在透雾成像中检测的技术缺失,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7.为解决现有系统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所述检测装置通过造雾机产生雾气,在密闭实验箱体中创造浓雾环境,模拟自然界浓雾气候,能见度计量仪能够实时显示当前环境下的能见度值,在实验室内安装成像目标物,将被测摄像机对准目标,通过观察被测摄像机输出的视频图像中目标物的清晰程度,判断被测摄像机是否具有透雾成像功能。
8.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9.一种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包括:
10.造雾机,用于产生雾气以形成雾环境;
11.被测摄像机,设置在所述雾环境中;
12.成像目标物,设置在所述雾环境中并正对所述被测摄像机的摄像头;
13.能见度计量仪,设置在所述雾环境中以获取所述雾环境的能见度数据,所述能见度计量仪连接于所述造雾机。
14.进一步地,所述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还包括造雾箱,所述被测摄像机、所
述成像目标物及所述能见度计量仪均设置在所述造雾箱中。
15.进一步地,所述造雾机通过管道连通于所述造雾箱。
16.进一步地,所述造雾箱为密闭箱体。
17.进一步地,所述造雾机内设有用于控制所述造雾机的造雾模块,所述造雾模块包括调节造雾湿度的湿度控制模块和调节造雾流量的造雾流量控制模块。
18.进一步地,所述被测摄像机包括远程调节所述被测摄像机的参数的摄像控制模块。
19.进一步地,所述摄像控制模块包括显示所述被测摄像机成像图样的显示器。
20.进一步地,所述成像目标物与所述被测摄像机的摄像头的高度相同。
2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越效果在于:
22.1、本实用新型所述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通过配合设置造雾机、成像目标物和能见度计量仪,实现对摄像机透雾成像能力的检测,填补了在摄像机检测领域的技术缺失;
23.2、本实用新型所述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通过能见度计量仪和造雾机的配合设置,便于调整造雾箱内的雾环境浓度,能够实现在不同的雾环境浓度下对摄像机进行检测。
附图说明
24.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的示意图;
25.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进行检测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6.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27.实施例1
28.如图1所示,所述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包括:
29.造雾机,用于产生雾气以形成雾环境;
30.被测摄像机,设置在所述雾环境中;
31.成像目标物,设置在所述雾环境中并正对所述被测摄像机的摄像头;
32.能见度计量仪,设置在所述雾环境中以获取所述雾环境的能见度数据,所述能见度计量仪连接于所述造雾机。
33.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还包括造雾箱,所述被测摄像机、所述成像目标物及所述能见度计量仪均设置在所述造雾箱中;
34.所述造雾机通过管道连通于所述造雾箱,所述造雾机产生的雾气通过所述管道进入到所述造雾箱中,以在所述造雾箱中形成所述雾环境;
35.所述造雾箱为密闭箱体。
36.其中,根据实际需要,还要对所述造雾机输出的雾气温度进行调整。
37.实施例2
38.如图1所示,所述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包括:
39.造雾机,用于产生雾气以形成雾环境;
40.被测摄像机,设置在所述雾环境中;
41.成像目标物,设置在所述雾环境中并正对所述被测摄像机的摄像头;
42.能见度计量仪,设置在所述雾环境中以获取所述雾环境的能见度数据,所述能见度计量仪连接于所述造雾机。
43.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造雾机内设有用于控制所述造雾机的造雾模块,所述造雾模块包括调节造雾湿度的湿度控制模块和调节造雾流量的造雾流量控制模块;
44.所述被测摄像机包括远程调节所述被测摄像机的参数的摄像控制模块;
45.所述摄像控制模块包括显示所述被测摄像机成像图样的显示器。
46.在上述任一实施例中,所述能见度计量仪能够对当前环境下的能见度值进行测量并显示;
47.例如,所述能见度计量仪设有能够显示所述雾环境的能见度数据的显示屏幕,所述显示屏幕应该具备透雾显示功能以不受所述雾环境的影响,另外,显示屏幕的朝向设置应不影响所述被测摄像机对成像目标物的摄取。
48.在上述任一实施例中,所述成像目标物作为摄像机输出视频图像中的主要观察目标;
49.例如,所述成像目标物采用测试卡,测试卡的样式参照ga/t 1127

20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中的图一、图三。
50.如图2所示,所述摄像机透雾成像功能检测装置的具体检测过程如下:
51.步骤1,将所述被测摄像机、所述成像目标物和所述能见度计量仪设置在造雾箱内,检查所述造雾箱的密封性;
52.步骤2,将所述造雾机和所述能见度计量仪连接,将所述造雾机的造雾出口连通于所述造雾箱的接口,接通后密封处理;
53.步骤3,开启所述造雾机,所述造雾机产生的雾气通过管道持续进入所述造雾箱内,随着所述造雾箱内雾气聚集,能见度发生变化,所述能见度计量仪显示能见度数据并将能见度数据实时发送至所述造雾机中;
54.步骤4,至能见度数据达到实验测试要求,所述被测摄像机对所述成像目标物进行成像显示;
55.步骤5,通过对成像显示判读是否达到实验要求判断所述被测摄像机是否具备在当下的能见度下具有透雾成像能力。
56.在上述步骤1中,所述被测摄像机和所述成像目标物处同于一水平高度,并保持的距离为镜头最小焦距以上,将镜头对准所述成像目标物,调节所述被测摄像机的参数使成像效果为最佳,远程登录所述被测摄像机预览监视画面,抓拍当前图像质量评价参考物,记为成像效果1;
57.在上述步骤4中,所述能见度数据达到实验测试要求是指雾气浓度稳定在实验的预设值后,此时,所述造雾机暂停工作,所述被测摄像机正常状态向摄取所述成像目标物,记为成像效果2,开启所述被测摄像机的透雾成像功能,摄取所述成像目标物,记为成像效
果3;
58.对成像效果1、成像效果2和成像效果3进行对比,判定所述被测摄像机是否具有透雾成像功能,当成像效果3明显接近成像效果1且图片中图案的连续性、完整性、色彩饱和度较好时,所述被测摄像机的透雾成像功能为合格,当成像效果3明显接近成像效果2且图片中图案的连续性、完整性、色彩饱和度较差时,所述被测摄像机的透雾成像功能为不合格。
59.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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