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车辆尾部结构设计,尤其涉及车辆扰流结构和车辆。
背景技术:
1、部分suv或者cross车型为了美观和节约成本,往往会取消后雨刮,但是这样会造成所述挡风玻璃容易积灰,影响驾驶员的后视野,现有技术中通过增加尾翼,并在尾翼上开孔的方式虽然解决了所述挡风玻璃容易积灰的问题,但是随之带来增大风阻系数,增加油耗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种车辆扰流结构和车辆,旨在提供一种既能有效清洁后挡风玻璃的灰尘和雨水,又能真实降低风阻的车辆扰流结构。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出的一种车辆扰流结构,所述车辆扰流结构包括车身,所述车身包括车顶和挡风玻璃,所述车顶包括位于后端且自前向后朝下倾斜设置的过渡段,所述挡风玻璃自所述过渡段的后端向后朝下倾斜,所述挡风玻璃与所述过渡段并行设置,所述挡风玻璃的延伸方向与上下向方向的夹角设置为大于等于55°。
3、可选地,所述车辆扰流结构还包括安装于所述过渡段后端且沿左右向延伸设置的后尾翼,所述后尾翼自前向后朝下倾斜设置,所述后尾翼与所述挡风玻璃在上下向上间隔设置,以与所述挡风玻璃之间形成气流通道。
4、可选地,所述后尾翼的后端的厚度为d,所述后尾翼与所述挡风玻璃之间的距离为l,l≥2d。
5、可选地,所述后尾翼的前端面分别与所述后尾翼的上端面和下端面之间均形成有第一圆倒角。
6、可选地,所述第一圆倒角的半径为r1,r1≥3mm。
7、可选地,所述后尾翼的后端面分别与所述后尾翼的上端面和下端面之间均形成有第二圆倒角,所述第二圆倒角的半径为r2,0mm≤r2≤1mm。
8、可选地,所述后尾翼与所述挡风玻璃并行设置。
9、可选地,所述车身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挡风玻璃后端的后背门,所述后背门具有自所述挡风玻璃的后端向后延伸的第一背门部、以及自所述第一背门部的后端向下延伸的第二背门部;
10、所述车辆扰流结构还包括安装于所述第一背门部的鸭尾结构或者电动尾翼,所述鸭尾结构或者所述电动尾翼与所述第一背门部的后端平齐设置。
11、可选地,所述鸭尾结构或者所述电动尾翼处在上下方向上的高度为h,其中,75mm≤h≤85mm。
12、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包括上述的车辆扰流结构,所述车辆扰流结构包括车身,所述车身包括车顶和挡风玻璃,所述车顶包括位于后端且自前向后朝下倾斜设置的过渡段,所述挡风玻璃自所述过渡段的后端向后朝下倾斜,所述挡风玻璃与所述过渡段并行设置,所述挡风玻璃的延伸方向与上下向方向的夹角设置为大于等于55°。
13、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中,所述车辆扰流结构包括车身,所述车身包括车顶和挡风玻璃,所述车顶包括位于后端且自前向后朝下倾斜设置的过渡段,所述挡风玻璃自所述过渡段的后端向后朝下倾斜,所述挡风玻璃与所述过渡段并行设置,使得所述车顶和所述挡风玻璃之间能够顺滑过渡,形成一体,在气流从所述车顶朝后流动时无风阻,所述挡风玻璃的延伸方向与上下向方向的夹角设置为大于等于55°,以确保气流从所述车顶向所述挡风玻璃过渡时不发生分离,以使得在车辆的尾部流场形成类似于三厢车尾部流场形态,在所述挡风玻璃的表面流速高的同时,使得吹向所述挡风玻璃表面的气流来源于车顶的清洁气流,而不是从车底掺杂有灰尘、砂砾的脏乱气流,既从源头上杜绝了所述挡封玻璃上的污染物来源,取消后雨刮节约成本,相比传统尾翼还可以降低风阻,减少能耗,以提供一种既能有效清洁后挡风玻璃的灰尘和雨水,又能真实降低风阻的车辆扰流结构。
1.一种车辆扰流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车身,所述车身包括车顶和挡风玻璃,所述车顶包括位于后端且自前向后朝下倾斜设置的过渡段,所述挡风玻璃自所述过渡段的后端向后朝下倾斜,所述挡风玻璃与所述过渡段并行设置,所述挡风玻璃的延伸方向与上下向方向的夹角设置为大于等于5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扰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扰流结构还包括安装于所述过渡段后端且沿左右向延伸设置的后尾翼,所述后尾翼自前向后朝下倾斜设置,所述后尾翼与所述挡风玻璃在上下向上间隔设置,以与所述挡风玻璃之间形成气流通道。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扰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尾翼的后端的厚度为d,所述后尾翼与所述挡风玻璃之间的距离为l,l≥2d。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扰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尾翼的前端面分别与所述后尾翼的上端面和下端面之间均形成有第一圆倒角。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扰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圆倒角的半径为r1,r1≥3mm。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扰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尾翼的后端面分别与所述后尾翼的上端面和下端面之间均形成有第二圆倒角,所述第二圆倒角的半径为r2,0mm≤r2≤1mm。
7.如权利要求2至6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扰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尾翼与所述挡风玻璃并行设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扰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挡风玻璃后端的后背门,所述后背门具有自所述挡风玻璃的后端向后延伸的第一背门部、以及自所述第一背门部的后端向下延伸的第二背门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扰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鸭尾结构或者所述电动尾翼处在上下方向上的高度为h,其中,75mm≤h≤85mm。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扰流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