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
背景技术:
1、以往,已知一种车辆的收纳箱构造,其具备在盖的关闭状态下能够将便携信息终端的液晶面载置于水平方向的托架部。
2、现有技术文献
3、专利文献
4、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3-209070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1、发明所要解决的课题
2、在专利文献1的车辆的收纳箱构造中,具备通过将便携信息终端载置于托架部,而收容便携信息终端以外的物品、以及便携信息终端或托架部的空间。进而,在确保、划分收容物品的空间的方面存在改良的余地。
3、本发明是鉴于上述情况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容易增大收纳量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
4、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
5、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具备:收纳部主体,其具有向后方开口的开口部;以及盖,其从后方开闭所述开口部,在所述盖设置有收纳便携终端的终端收纳部,其中,所述终端收纳部具有:底面部,其在所述盖为关闭状态时位于所述便携终端的下方;以及前壁部,其在所述盖为关闭状态时位于所述底面部的前部,在所述收纳部主体设置有前方收纳部,该前方收纳部在所述前壁部的前方具有物品收纳空间。
6、发明效果
7、根据本发明,能够提供一种容易增大收纳量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
1.一种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其具备:收纳部主体(50),其具有向后方开口的开口部(51);以及盖(40),其从后方对所述开口部(51)进行开闭,在所述盖(40)设置有收纳便携终端(p1、p2)的终端收纳部(45),其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其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其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其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其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其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其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其中,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其中,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鞍乘型车辆的收纳构造,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