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监控摄像机领域,特别是一种监控摄像机支架。
背景技术:
1、监控摄像机是用在安防方面的准摄像机,它的像素和分辨率比电脑的视频头要高,比专业的数码相机或dv低。监控摄像机大多只是单一的视频捕捉设备,很少具备数据保存功能。 监控摄像机从外型上主要区分为枪式、半球、高速球型,另外还有模拟监控和ip网络监控的区分,广泛应用于银行、交通、平安城市等多个安保领域。为了能够将监控摄像机安装在指定位置,设计师一般都在预装位置事先装上用于安装摄像机的支架。目前市面上用于安装摄像机的支架都是金属焊接制成,其各个部位都是固焊在一起的,因此,在摄像机安装之前必须根据所需角度设计好支架,以便安装后达到摄像机指定的监控范围。但是,由于焊接精度的不稳定性,摄像机支架的角度在焊接后往往会跟设计数据产生一定的偏差,影响其使用效果。
2、现有技术中,专利公告号cn207621604u的专利公开了一种监控摄像机支架,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设置有定位孔,其侧面设置有横向支撑杆,横向支撑杆上连接有竖向支撑杆,所述竖向支撑杆的顶部设置有托板,所述横向支撑杆与竖向支撑杆之间通过轴活动连接,所述轴的一端延伸在横向支撑杆的外部,该延伸段上固定设置有调节齿轮,所述调节齿轮的外部套置有限位齿轮,所述限位齿轮的外部套置有限位套,所述限位套固定设置在横向支撑杆上。这种监控摄像机支架通过相互套置的齿轮实现其角度的调节,且调节后可以通过限位套进行限位。
3、上述技术方案解决了角度调节的问题,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对摄像头的角度调节通常是在安装完成之后接通视频图像画面之后根据视频图像画面进行调节,因此在调节时现有技术工作人员需要再梯子或者升降台上对摄像头角度进行调节,调节后根据地面人员观察视频图像反馈角度是否合适进而确定调节角度,因此现有技术存在不便,需要一种可以在地面既可调节摄像头角度的监控摄像机支架。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了一种监控摄像机支架。
2、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监控摄像机支架,包括固定座、安装杆、门型架、蜗轮、蜗杆、皮带轮、牵拉皮带、下压架、下压轮、拉簧、转动杆、安装板,所述固定座上安装有安装杆,所述安装杆上安装有门型架,所述门型架上可转动安装有蜗轮,所述安装杆下部可转动安装有蜗杆,所述蜗杆和蜗轮咬合,所述蜗杆左端固定安装有皮带轮,所述皮带轮上套有牵拉皮带,所述安装杆上滑动插有下压架,所述下压架下端可转动安装有下压轮,所述下压轮和牵拉皮带相接触,所述下压架上套有拉簧,所述拉簧上端和下压架上端连接,所述拉簧下端和安装杆连接,所述蜗轮上安装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上端安装有安装板。
3、进一步的,所述安装板上设有防护结构,所述防护结构包括插槽、防护框、限位螺杆,所述插槽开在安装板两侧,所述插槽内嵌有防护框,所述安装板上咬合插装有限位螺杆,所述限位螺杆内端伸入到插槽内。
4、进一步的,所述防护框上部向两侧伸出。
5、进一步的,所述牵拉皮带为同步带,所述皮带轮为同步带轮。
6、进一步的,所述下压架为下部为门型结构的杆状结构。
7、有益效果:本装置通过其结构设计,当需要对安装板上的摄像头的角度进行调节时,牵拉牵拉皮带带动皮带轮转动,皮带轮转动带动蜗杆转动,蜗杆转动带动蜗轮转动,蜗轮转动带动转动杆转动,转动杆转动带动安装板转动进而调节摄像头的角度,通过拉簧向下拉动下压架向下运动,下压架带动下压轮对牵拉皮带进行挤压,进而增加牵拉皮带和皮带轮之间的摩擦力,进而本支架实现了在地面操作对摄像机进行角度调节。
1.一种监控摄像机支架,包括固定座(1)、安装杆(2)、门型架(3)、蜗轮(4)、蜗杆(5)、皮带轮(6)、牵拉皮带(7)、下压架(8)、下压轮(9)、拉簧(10)、转动杆(11)、安装板(12),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1)上安装有安装杆(2),所述安装杆(2)上安装有门型架(3),所述门型架(3)上可转动安装有蜗轮(4),所述安装杆(2)下部可转动安装有蜗杆(5),所述蜗杆(5)和蜗轮(4)咬合,所述蜗杆(5)左端固定安装有皮带轮(6),所述皮带轮(6)上套有牵拉皮带(7),所述安装杆(2)上滑动插有下压架(8),所述下压架(8)下端可转动安装有下压轮(9),所述下压轮(9)和牵拉皮带(7)相接触,所述下压架(8)上套有拉簧(10),所述拉簧(10)上端和下压架(8)上端连接,所述拉簧(10)下端和安装杆(2)连接,所述蜗轮(4)上安装有转动杆(11),所述转动杆(11)上端安装有安装板(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摄像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12)上设有防护结构,所述防护结构包括插槽(13)、防护框(14)、限位螺杆(15),所述插槽(13)开在安装板(12)两侧,所述插槽(13)内嵌有防护框(14),所述安装板(12)上咬合插装有限位螺杆(15),所述限位螺杆(15)内端伸入到插槽(13)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监控摄像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框(14)上部向两侧伸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摄像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牵拉皮带(7)为同步带,所述皮带轮(6)为同步带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摄像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压架(8)为下部为门型结构的杆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