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一般涉及物料分选机领域,具体涉及矿山机械设备。更具体地,本技术涉及一种物块分选系统。
背景技术:
1、在矿山机械设备中,涉及到对矿石一类的物块进行分选的物块分选系统。物块分选系统通常由给料机构、传输机构、检测机构、信号处理系统和分离执行机构等部分组成。目前常用的物块分选机仅能够针对一定粒度范围的物块进行分选,每种分选机通常对入料的粒度范围有严格限制,一般为5~6倍,比如8mm~40mm,10mm~60mm,50mm~300mm。
2、当粒度范围过大时,同样的分离执行机构,要么对粒度范围中较大粒度的物块分离力度不够,要么对较小粒度的物块分离精度低下。
3、有鉴于此,亟需提供一种物块分选方案,在保证分离精度的情况下,满足宽粒度范围的物块分选需求。
技术实现思路
1、为了解决如上提到的一个或多个技术问题,本申请提出了一种物块分选系统,其能够增加待分选物块的粒度范围,并在大粒度范围下保证分离的精度。
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给料机构、检测机构、控制机构以及至少两级分离执行机构,其中:所述给料机构用于将所述待分选物块引导至物料下落处进行无支撑下落运动;所述检测机构布置在所述无支撑下落运动的下落轨迹上,用于扫描所述待分选物块;所述控制机构,用于基于所述检测机构的扫描,识别所述待分选物块中的待分离物块,确定将对所述待分离物块执行分离的分离执行机构,以及向所确定的分离执行机构发出指示;以及所述至少两级分离执行机构布置在所述下落轨迹上、所述检测机构下方的不同高度处,每级分离执行机构适合不同的处理粒度范围,并用于根据所述控制机构的指示,对所述待分离物块执行分离。
3、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两级分离执行机构按照所处理粒度从小到大的顺序,在所述下落轨迹上从高到低排列。
4、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各级分离执行机构距离所述物料下落处的垂直距离根据其所处理的粒度范围的粒度上限确定,粒度上限越大,则垂直距离越远。
5、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物块分选系统还包括:高度调节机构,用于调节至少一级所述分离执行机构的高度。
6、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高度调节机构包括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安装在所述至少两级分离执行机构中高度上最低一级分离执行机构上,用于调节所述最低一级分离执行机构的高度。
7、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升降机构为电动推杆或气缸。
8、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高度调节机构包括安装支架和若干水平托板,所述水平托板安装在所述安装支架上,用于放置所述分离执行机构,所述水平托板在所述安装支架上的高度可调节。
9、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支架包括至少一对纵向滑轨,以供至少一块水平托板沿着所述安装支架的纵向滑动,从而调整所述至少一块水平托板在所述安装支架上的高度。
10、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安装支架包括在其纵向上间隔设置的多组安装位,以供选择安装所述水平托板,从而调节所述水平托板的高度。
11、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分离执行机构的分离力度是可调的。
12、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两级分离执行机构选自以下任一或其组合:喷吹机构或推板机构。
13、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机构进一步用于基于所述待分离物块的粒度大小,确定适合所述待分离物块的分离执行机构作为所述确定的分离执行机构。
14、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所述控制机构进一步用于确定是否能在所述待分离物块下落至所述适合的分离执行机构时执行分离操作;以及响应于确定不能在所述待分离物块下落至所述适合的分离执行机构时执行分离操作,将所述适合的分离执行机构的下一级分离执行机构作为所述确定的分离执行机构。
15、通过如上所提供的物块分选系统,本披露实施例通过在物块的下落轨迹上、扫描区域下方不同高度处布置至少两级分离执行机构,每级分离执行机构适合不同的处理粒度范围,可以增加物块分选的粒度处理范围。从而使物块分选过程中,对待分离物块的粒度范围要求大大降低。
16、在一些实施例中,多级分离执行机构按照所处理粒度从小到大的顺序,在待分选物块的下落轨迹上从高到低排列,这种排列方式可以尽可能地缩短从识别到分离执行之间的距离,从而减小分离执行动作的误差,提供分离精度。
17、进一步地,通过高度调节机构,调节其中至少一级分离执行机构的高度,可以应对更多不同的处理粒度范围。由此,使得物块分选过程中,对待分离物块的粒度范围要求大大降低。
1.一种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给料机构、检测机构、控制机构以及至少两级分离执行机构,其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级分离执行机构按照所处理粒度从小到大的顺序,在所述下落轨迹上从高到低排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各级分离执行机构距离所述物料下落处的垂直距离根据其所处理的粒度范围的粒度上限确定,粒度上限越大,则垂直距离越远。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调节机构包括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安装在所述至少两级分离执行机构中高度上最低一级分离执行机构上,用于调节所述最低一级分离执行机构的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机构为电动推杆或气缸。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调节机构包括安装支架和若干水平托板,所述水平托板安装在所述安装支架上,用于放置所述分离执行机构,所述水平托板在所述安装支架上的高度可调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支架包括至少一对纵向滑轨,以供至少一块水平托板沿着所述安装支架的纵向滑动,从而调整所述至少一块水平托板在所述安装支架上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支架包括在其纵向上间隔设置的多组安装位,以供选择安装所述水平托板,从而调节所述水平托板的高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执行机构的分离力度是可调的。
11.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级分离执行机构选自以下任一或其组合:喷吹机构或推板机构。
12.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机构进一步用于基于所述待分离物块的粒度大小,确定适合所述待分离物块的分离执行机构作为所述确定的分离执行机构。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物块分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机构进一步用于确定是否能在所述待分离物块下落至所述适合的分离执行机构时执行分离操作;以及响应于确定不能在所述待分离物块下落至所述适合的分离执行机构时执行分离操作,将所述适合的分离执行机构的下一级分离执行机构作为所述确定的分离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