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及应用其的设备的制作方法

专利检索2022-05-10  4



1.本实用新型属于辅助移动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及应用其的设备。


背景技术:

2.某些设备重量比较大,不需要常常移动,因此设备本身不具备移动结构;比如,传统的集成灶重量基本都在100公斤左右,且体积较大,至少需要两个人才能移动,这为生产、运输、用户入门安装等都带来不便。
3.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一般会在整机上安装移动滚轮,这样会改变原有的外观且不好调平;而若增加其它移动结构,又会增加成本,并且集成灶的移动频率不高,因此增加的移动结构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可帮助设备移动,并且不会改变设备外观。
5.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设备。
6.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7.一种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用于辅助某一设备移动,其包括固定座、卡接组件、支撑组件以及滚轮组件,所述固定座固定在所述设备底部,所述卡接组件与支撑组件活动连接,所述滚轮组件固定在支撑组件上;
8.将所述卡接组件穿过设备固定在固定座上,通过支撑组件将设备支撑起,之后通过滚轮组件实现设备的移动。
9.优选地,所述支撑组件包括连接板和螺杆,所述连接板为l型结构,连接板的一条边与卡接组件连接,所述螺杆穿过连接板上与卡接组件连接的边,所述滚轮组件固定在连接板的另一条边上。
10.优选地,所述连接板的一条边上开设有用于螺杆穿过的孔。
11.优选地,所述螺杆包括依次设置的螺帽、光滑段和螺纹段,所述光滑段和螺纹段穿过所述孔,并通过螺帽固定。
12.优选地,所述螺纹段的直径大于孔的内径。
13.优选地,所述滚轮组件包括固定片、连接杆、制动片和滚轮,所述固定片固定在连接板的另一条边上,所述滚轮通过连接杆设置在固定片上,所述制动片位于连接杆上用于对滚轮进行制动。
14.优选地,所述固定座上设置有与卡接口和固定单元,所述卡接口与卡接组件匹配,所述固定单元与螺杆配合用于使所述设备抬高。
15.优选地,所述固定单元包括依次设置的缺口、缓冲通道和螺纹通道。
16.优选地,所述卡接组件为一卡接板,所述卡接板的一端可卡接在卡接口处,另一端
通过转动轴与支撑组件连接。
17.一种设备,其包括设备本体和上述的辅助装置,所述辅助装置固定在设备本体底部。
1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实施时,将固定座固定在需要移动的设备的底部内,之后卡接组件穿过设备与固定座卡接,此时人为抬高设备的一侧,支撑组件在重力的作用下向下转动可实现将设备撑起,最后通过滚轮组件即可实现设备的移动。
19.另外,在移动设备时,仅需将固定座固定在设备底部就行,与设备的形状、用途、材质等没有关系,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具有较高的通用性;
20.并且,由于设备在不移动时,仅仅需要将固定座固定在设备的底部内,因此不会影响设备的整体外观;
21.另外,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结构简单、成本低,且仅需一人操作即可完成移动,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22.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一种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3.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一种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中螺杆的结构示意图;
24.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一种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中滚轮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25.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一种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中固定座的结构示意图;
26.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的一种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中连接板的结构示意图;
27.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提供的一种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28.其中:1.固定座,2.卡接组件,3.支撑组件,4.滚轮组件,5.转动轴,6.设备本体,7.辅助装置,11.卡接口,12.固定单元,31.连接板,32.螺杆,41.固定片,42.连接杆,43.制动片,44.滚轮,121.缺口,122.缓冲通道,123.螺纹通道,311.孔,321.螺帽,322.光滑段, 323.螺纹段。
具体实施方式
29.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3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明确的是,术语“垂直”、“横向”、“纵向”、“前”、“后”、“左”、“右”、“上”、“下”、“水平”等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意味着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有的方位或位置,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
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2.实施例1
3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提供一种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用于辅助某一设备移动,如图1所示,其包括固定座1、卡接组件2、支撑组件 3以及滚轮组件4,所述固定座1固定在所述设备底部,所述卡接组件2与支撑组件3活动连接,所述滚轮组件4固定在支撑组件3上;
34.这样,采用上述结构,将所述卡接组件2穿过设备固定在固定座 1上,通过支撑组件3将设备支撑起,之后通过滚轮组件4实现设备的移动;
35.具体地,将固定座1固定在需要移动的设备的底部内,之后卡接组件2穿过设备与固定座1卡接,此时人为抬高设备的一侧,支撑组件3在重力的作用下向下转动可实现将设备撑起,最后通过滚轮组件 4即可实现设备的移动。
36.在移动设备时,仅需将固定座固定在设备底部就行,与设备的形状、用途、材质等没有关系,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具有较高的通用性;并且,由于设备在不移动时,仅仅需要将固定座固定在设备的底部内,因此不会影响设备的整体外观。
37.在具体实施例中:
38.所述支撑组件3包括连接板31和螺杆32,所述连接板31为l 型结构,连接板31的一条边与卡接组件2连接,所述螺杆32穿过连接板31上与卡接组件2连接的边,所述滚轮组件4固定在连接板31 的另一条边上;
39.这样,在初始阶段,连接板31的一条边与卡接组件2之间形成钝角,当人为抬高设备的一侧后,在重力的作用下,连接板31的另一条边带动连接板31的一条边向下运动,直至连接板31的一条边与卡接组件2之间形成直角甚至锐角;与此同时,螺杆32穿过设备,插入固定座1内,实现了连接板31与设备的固定。
40.如图5所示,所述连接板31的一条边上开设有用于螺杆32穿过的孔311。
41.如图2所示,所述螺杆32包括依次设置的螺帽321、光滑段322 和螺纹段323,所述光滑段322和螺纹段323穿过所述孔311,并通过螺帽321固定;
42.所述螺纹段323的直径大于孔311的内径;
43.其中,锣帽321的意义在于:避免光滑段322一直向靠近设备的一侧移动,二是螺杆32脱离连接板31。
4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
45.如图3所示,所述滚轮组件4包括固定片41、连接杆42、制动片43和滚轮44,所述固定片41固定在连接板31的另一条边上,所述滚轮44通过连接杆42设置在固定片41上,所述制动片43位于连接杆42上用于对滚轮44进行制动;
46.这样,采用上述结构,在安装辅助装置时,首先踩下通过制动片 43,防止滚轮44转动;当安装完成后,松开制动片43,通过滚轮44 实现设备的移动。
47.在具体实施例中:
48.如图4所示,所述固定座1上设置有与卡接口11和固定单元12,所述卡接口11与卡接组件2匹配,所述固定单元12与螺杆32配合用于使所述设备抬高。
49.所述固定单元12包括依次设置的缺口121、缓冲通道122和螺纹通道123。
50.所述卡接组件2为一卡接板,所述卡接板的一端可卡接在卡接口 11处,另一端通
过转动轴5与支撑组件3连接。
51.工作过程:
52.首先,将卡接板插入卡接口11中,此时连接板31的一条边与卡接板3形成一钝角,踩下制动片43,防止滚轮44转动;
53.之后,单人抬高设备的一边,具体为抬高插入卡接板的一边,此时,受重力作用影响,连接板31绕转动轴5转动,使连接板31的一边转动到集设备底部,此时,连接板31与卡接板形成锐角或直角,螺杆32进入缺口121,单脚推动螺帽321,可以使螺杆32进入缓冲通道122,在制动片43和缓冲通道122的双重限位下,设备可以稳定在地面上;
54.之后,松开设备,将螺杆32的螺纹段323往里面旋动,使其与固定座1的螺纹通道123配合,增加稳定性;
55.最后,恢复制动片43,便可轻松移动设备。
56.移动结束后,踩下制动片43,旋开螺杆32,抬高设备,用脚轻轻踢开连接板31,使其和卡接板恢复钝角状态,即可拆除辅助设备。
57.本实施例提供的用于移动的辅助装置仅需一个人即可完成设备的移动,轻松省力;并且,该结构仅仅在需要移动设备时才进行安装,不会增加设备的成本,也不会影响设备的外观。
58.实施例2
59.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提供一种设备,其包括设备本体6和实施例 1所述的辅助装置7,所述辅助装置7固定在设备本体6底部。
60.本实施例中的设备本体6可以是集成灶(如图6所示),也可以是其它大型设备。
61.辅助装置7的数量与设备本体6的形状有关,假如设备本体6的底部为四边形,则在设备本体的四个角上均设置辅助装置7具有更好的效果。
62.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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